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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租凭

湖北-武汉 07-04 09:02  悬赏 25  发布者:zhangt…… 给我留言  回答:(4)
今年2月租的房子,并签订了合同,房子看起来没什么问题(只是肉眼观测)也没细看合同就租了下来。住进去以后发现隔音效果很差,在我的再三请求下房东加了隔音墙,大概到4月份的时候屋顶又掉落下来水泥砂浆(自己的手机不但被砸坏,人也挂了彩(万幸的是没有内伤)。此刻开始我就觉得这个房子不能住了,已经危及到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了,我就将自己的情况和想法如实的告知了房东,可他却说按合同办事,我这才详细的看了合同,惊人的发现纯粹是“马关条约”。所有条款都是维护他的利益,没办法只能这样将就着,可从6月份天气开始变热,到用水高峰期就没了水,天气稍微热的时候从晚上6点到凌晨1点都不会来水,白天也是断断续续,炽热的夏天真伤不起。不说人身财产安全,现在连生活保障都没有了我又再次跟房东交涉,水未解决给我的答复是按合同办事。合同中写着“若中途退房不退还租金和押金” 从未提到一丁点关于我的利益受到损害如何处理。我真的就没有任何办法维护自己的利益么?求好心人指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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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04 09:12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二百三十三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据你陈述,你所承租的房屋已经危及你的人身安全,你可以拒绝支付租金或者解除合同,且房东有维修出租房屋的义务,你既多次提出请求对方均不维修,你的解除权是法定的,可以要求房东退还租金和押金。
回复时间: 2013-07-04 09:21
因房东的出租房不具备保障安全的要求,你与他协商不成,可诉讼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回复时间: 2013-07-04 10:47
可采取法律途径维权,只是维权成本较高。
回复时间: 2013-07-04 12:15
房屋不具备居住条件,你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还押金和租金。起诉成本太高,可以向当地工商和房屋管理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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