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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公正

山东-烟台 07-05 14:00  悬赏 20  发布者:186600…… 给我留言  回答:(0)
问题概要:
甲方:卖房者;乙方:房产中介;
甲方有一套房子,到2014年4月为房产5年。为了过户节省费用,乙方希望甲方先行签订房产公正,待5年到期后再进行房产过户。
问题1:
“若买受人对上述房屋以银行贷款方式购置,受托人有权代理我们财产所有人与买受人办理银行按揭等相关手续。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相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受托人以我们名义办理的上述委托事项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我们均予以承担。”
以上为乙方给予的公证书模版内容,是否对甲方权益会造成影响。
问题2:
持公证书,乙方是否可以有权使用该房产进行抵押贷款;
问题3:
在房产公证后,例如房产证、土地证之类的证件,哪些需要交予乙方?哪些东西为保证甲方权益坚决不能交易给乙方。
急!自身为甲方!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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