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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07-14 09:59  悬赏 35  发布者:紫风铃520…… 给我留言 地区:吉林-延边 回答:(7)
两辆摩托车相碰撞,对方从后面追尾,两辆摩托车都属无证驾驶,对方入院,轻微受伤,医疗费用6000元左右,已经报警,交警大队责任认定书已下,对方应负主要责任,车距太近导致追尾,我方付次要责任,因想转弯未在50米-100米内打转向灯,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下,对方的医疗费用应该怎么处理,对方想让我拿4000元,合理吗? 如果对方上诉,医疗费会全由我来负担吗?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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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7月12日 19时20分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追问:

谢谢您的回答,可是双方都是无证驾驶,没有保险,对方受轻伤,医药费6000多元,事故主要责任在对方,次要责任在我们,那这样的话6000多元应该怎么分配,是不是对方应负担的多一些

回答:

司法实践一般会以7、3开或者6、4开予以划分赔偿,也就是你赔偿对方6000元的百分之30或40.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回答,非常好的答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12 18:36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追问:

谢谢您的回答,但是是对方受轻伤,住院费用6000多元,对方付主要责任,这样的话,这个费用怎么分配呢?双方都是无证驾驶,没有保险

回复时间: 2013-07-14 10:11
交强险范围内不分责任全额支付的。交强险不足部分,再按比例分担。
回复时间: 2013-07-14 10:14
交强险范围内不分责任全额支付的。交强险不足部分,再按比例分担。
回复时间: 2013-07-14 10:33
也就是你赔偿对方6000元的百分之30之40.
回复时间: 2013-07-14 10:58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
回复时间: 2013-07-14 14:10
车辆是否保险,如无则你承担6000元的30%或40%。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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