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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疑问

 07-13 22:54  悬赏 0  发布者:王广军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临沂 回答:(4)
我叔叔在骑摩托期间,被人追尾了,后面的人受了重伤昏迷不醒,我叔叔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那家人私自把我叔叔家的粮食给卖了,他们这样做属于违法行为吗,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吗?求解,跪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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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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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07月13日 23时00分
1、你好,追尾根据一般的社会经验来说,追尾的人承担完全责任,被追尾的人不承担责任,具体的责任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
2、公民个人没有执法权,当然不能强卖你叔叔家的粮食,属于违法行为,涉嫌抢劫。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的答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13 23:09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回复时间: 2013-07-13 23:26
你好,需要结合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析法律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7-14 01:26
你好,他们这样做属于违法行为吗,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具体事故责任要具体分析。欢迎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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