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李晓航  申维丰  刘同发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伤害问题

河北 08-15 06:12  悬赏 20  发布者:iHD4546 回答:(4)
因房基地与人发生纠纷(此前多次,此房基与对方无任何法律上的关系),在7月31日,对方从外找来三人共计五人又前来闹事,发生争吵,对方多次用石头击打我头部,造成多处受伤,最大伤口三公分。请问对方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我应该向对方提出什么赔偿?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15 14:17
建议及时报警,轻伤以上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专业的法律问题,建议您尽早寻求律师的帮助!
提示:如需当面咨询请务必提前预约,并带齐相关材料(咨询免费)

李建成律师免费法律咨询热线:010-64417050  (早9.00-晚8.30)
手机:15910799844
个人网址:www.lijiancheng.com
电子邮箱:lawyerljc@139.com 
MSN:lawyerljc@live.cn                 
QQ:1106316203           
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中路安贞桥西深房大厦10层10C 营天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2010-08-15 07:44
直接报警,构成轻伤即可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0-08-15 12:28
你好,对方是伤害行为,报案,如鉴定为轻伤以上的,可要求追究刑事责任并要求民事赔偿。
回复时间: 2010-08-16 07:34
报警处理,依法申请法医鉴定,如果是轻伤以上,对方才涉嫌故意伤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广西南宁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663
河北 保定
人气:287439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489
重庆 渝中
人气:396895
福建 厦门
人气:123745
浙江 杭州
人气:10113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4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