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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产纠纷问题

 07-18 08:36  悬赏 20  发布者:787878……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昌平区 回答:(17)
爷爷奶奶97年买了一套120平米的楼房,房产证是爷爷的名字,当时全款是9万元,大儿媳出资1.5万元。大儿媳手里有同年爷爷写的出资证明。
(大儿子88年去世留有一女,二儿子92年去世留有一女,老儿子和女儿健在)大儿媳一直同两位老人生活在一起,08年奶奶住院大儿媳在医院陪护直到奶奶去世。09年爷爷住院大儿媳在医院陪护直到健康出院。出院后爷爷觉得大儿媳对两位老人都尽心尽力照顾的很好,去房管局以买卖的形式把楼房过户到大儿媳名下。爷爷怕买卖不合法还写了一份声明(死后如果因此套楼房打官司,爷爷愿意把属于他的份额归大儿媳所有,有两个见证人签字。)2012年爷爷又住院1个月都是大儿媳一个人伺候的,一直到爷爷去世。爷爷的身后事也是大儿媳一个人料理的。爷爷生前老儿子还总去气老人和老人吵架。女儿偶尔来看望。奶奶没立遗嘱。09年10月房子已经以买卖的方式过户给大儿媳。
现在老儿子和女儿起诉儿媳
问题
1、老儿子和女儿要求法院撤销房产证,可以告儿媳吗?还是应该告房管局打行政诉讼。现在是13年了,如果打行政诉讼已经过了最长两年的诉讼时效,老儿子和女儿有胜诉权吗?
2、97年购房时大儿媳也出资了,此套楼房属于家庭财产还是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
3、09年当时过了户,2012年才通过银行转账给爷爷全款。
爷爷和大儿媳的买卖过户有效吗?
4、如果买卖过户无效,房产证被撤销,爷爷写的声明法院能采纳吗?
5、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呢?大儿媳(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能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加上爷爷的声明,能分多少份额?
6、已经过户给大儿媳,如果判有其他继承人的份额,该怎么办?判补偿钱还是要房的面积所有权?
问题补充:
老儿子和女儿要继承奶奶的份额,能直接起诉大儿媳吗?爷爷把房子09年已经卖给大儿媳了,10年老儿子和女儿去找爷爷要房子,爷爷已经告诉他们过户给大儿媳了,让老儿子和女儿起诉自己,爷爷12年9月去世,13年起诉有没有过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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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7月18日 14时31分
你好!(1)老儿子和女儿是否知道老人讲房子过户给大儿媳的事情?如果知道这件事超过两年,那么可能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会丧失胜诉权。
(2)房子属于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大儿媳虽然出资,但并不享有房屋产权。但由于有证据证明大儿媳出资情况,因此大儿媳可以要求从遗产中优先返还自己的出资。
(3)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属于奶奶的份额。奶奶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奶奶的子女、配偶等都有继承权利。大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也应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奶奶的遗产。
(4)爷爷的声明可以视为遗嘱,有法律效力,爷爷的房产份额全部归属大儿媳继承。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我也这么觉得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18 08:51
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3-07-18 08:56
你好,此房屋为两位老人的共同财产,大儿媳虽然出资,但对产权没有主张,只能做为民间借贷形式讨要当时的出资并附带利息。奶奶去世在前没有一立下遗嘱,她的部分已经发生继承,她的百分之五十份额平分给爷爷,大儿子的子女,小儿子和女儿。房屋已经实际过户,对方可以要求协议解除。因爷爷无权处置发生继承的另一部分。如需详细咨询建议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3-07-18 09:07
大儿媳应享有房屋产权,给予其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一定补偿。首先出资有证明,其次赡养老人最多,另外爷爷有声明
回复时间: 2013-07-18 09:29
问题比较复杂,建议委托律师
回复时间: 2013-07-18 09:30
撤销房产证基本上是不可能了。
回复时间: 2013-07-18 09:34
首先要看97年那份出资证明的具体内容,从而确定财产的性质。奶奶的部分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发生法定继承,分给爷爷、大儿媳、二儿子的女儿、小儿子和女儿。一般法院在判决上会适当合理的照顾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如需详细咨询也可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3-07-18 10:20
法律完全可以支持大儿媳的诉求
回复时间: 2013-07-18 10:25
   您好:  
   要看具体案情决定;
   我长期代理房地产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13-07-18 10:31
其他人是不是可以主张继承,要结合具体情况,要看是不是知道自己继承利益受到侵害,什么时候知道的,是不是已过两年时效。

对于遗产继承,需要首先确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一方去世,需要先析出一半归配偶,然后另一半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如果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可以直接进行继承。
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 
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子女配偶。 对于继承份额,可以协商,协商不成,一般均分。 
对于遗产继承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管辖法院为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
回复时间: 2013-07-18 10:34
你好,对于遗产继承,需要首先确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一方去世,需要先析出一半归配偶,然后另一半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如果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可以直接进行继承。
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 
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子女配偶。 对于继承份额,可以协商,协商不成,一般均分。
我的补充: 2013-07-18 10:34
诉讼地: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时效: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回复时间: 2013-07-18 11:30
房子是大儿媳的了,留得住。
回复时间: 2013-07-18 12:08
1、他们可以起诉的,但是要有证据证明符合撤销合同的情形的才能得到法官的支持。时效是2年,但是还要看有无中止中断的情形,如果法院查明时效已过的,会驳回起诉的。
2、当时大儿媳的出资相当于是对与老人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房屋仍然是老人间的共同财产。
3、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转移以登记过户为准。
4、你爷爷写的声明相当于遗嘱,是可以发生效力的。
5、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处理,属于你爷爷的部分都可以由大儿媳继承。
6、这个要看法院怎么判决。
追问:

老儿子和女儿要继承奶奶的份额,能直接起诉大儿媳吗?爷爷把房子09年已经卖给大儿媳了,10年老儿子和女儿去找爷爷要房子,爷爷已经告诉他们过户给大儿媳了,让老儿子和女儿起诉自己,爷爷12年9月去世,13年起诉有没有过时效?

回答:

原来对你爷爷怎么处分财产他们是无权提出起诉的,但是对继承有异议提起诉讼的,速速时效是2年,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的。爷爷从12年9月去世,现在还没有过诉讼时效。

回复时间: 2013-07-18 12:39
您好!奶奶去世在前没有一立下遗嘱,她的部分已经发生继承,她的百分之五十份额平分给爷爷,大儿子的子女,小儿子和女儿。房屋已经实际过户,对方可以要求协议解除。
回复时间: 2013-07-18 15:43
看具体案情决定
回复时间: 2013-07-18 21:38
对于奶奶遗产的部分可以主张。
回复时间: 2013-07-19 00:26
1、你爷爷处分该房产的行为是否合法,要看该房产是否是你爷爷个人单独所有的,如果该房产是你爷爷与其配偶共同所有的,那么确实你爷爷个人无权单独将该房产申请变更给其儿媳妇个人所有。做为老人的儿子,如果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房产属于你爷爷和奶奶二人共同所有的情况,那么确实你爷爷单独地处分于儿媳妇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起诉的时效是2年,但是还要看有无中止中断的情形,如果法院查明时效已过的,会驳回起诉的。
2、当时大儿媳的出资相当于是对与老人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房屋仍然是老人的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该房屋是否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3、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转移以登记过户为准。
4、你爷爷写的声明相当于遗嘱,是可以发生效力的。
5、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处理,属于你爷爷的部分都可以由大儿媳继承。
6、这个要看法院怎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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