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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我妻子对吗?

 07-21 07:06  悬赏 0  发布者:王笃侠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廊坊 回答:(15)
今年麦收后,王笃灵 王英违反合同协议,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违法将我承包期在内的70亩土地强行瓜分,并号召99户农民在我收获完麦子后,抢种上了玉米,我妻子气愤不过,用除草剂全部打死,准备重新种上大豆,但被县刑警大队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刑事拘留,请问这样合法吗?
如果我妻子不违法,那么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我妻子,该怎么解决?
渴盼全国各地的律师给予指导,希望您的正义之剑能够还我一个公道,谢谢您们!

附录:
《合同》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协议鉴定:
彭村一队负责人王笃龄、王英,被简称为甲方人。
彭村一队村民王笃侠、王志敏,被简称为乙方人。
本合同内容
1、 甲方承包给乙方西洼张林土地(一百亩),西至大沟,南至大沟,北至路东至生产队大方地。
王笃侠:承包土地70亩(柒拾亩)
王志敏:承包土地30亩(叁拾亩)  
2、 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土地年限,要以甲方生产队大动地为止。如不调地,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土地在合同期内不需更改。
3、 承包给乙方的土地、承包费,每年每亩100元(壹佰元整),第一次交承包费,乙方要提前交上贰年的承包费。
乙方:已交给甲方(1998年---1999年)两年的承包费,共计总款20000元(贰万元整)。  
4、 乙方以后都要提前交上下一年的承包费,要在上一年的白露之前交上。如果在上年的白露之前交不上承包费,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可以再另行发包。
5、 交第二次承包费时间,要在1999年的白露之前,交上2000年的承包费。如过一天时间,每亩地要加罚10元(拾元),过十天时间,甲方就无偿收回乙方的承包土地,另行处理。
6、 以后如有天灾造成减产或失收,甲方一概不管。
7、 本合同在1997年的阳历11月3日签订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人签字:王笃灵  王英
乙方人签字:王笃侠

1997年11月3日
问题补充:
《补充协议》
经甲乙双方协商,原王笃侠、王志敏承包的村西100亩涝洼盐碱地,在原来的基础上每亩增加70元(柒拾元)承包费,原合同不变,继续生效。
以后在合同有效期内,无论何种原因皆不能上调或下降承包费用。

甲方签字:王笃灵  王英
乙方签字:王笃侠

2013年3月3日


《收到条》
今收到2013年张林地承包费壹万壹仟玖佰元。(11900.00元)
注:(70亩)

王笃玲、王英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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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7月21日 13时01分
通过阅读你的材料,我感觉很熟悉,我记得昨天我回答过。但是我依然给你详细回答,这次主要针对法律问题:
     第一、法破坏生产经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
    (四)其他破坏生产经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第二、违反本罪,处罚范围: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问题:你现在是否收到逮捕通知书,如果没有尽快去找公安协商处理,有可能就关几天就出来,如果说就是进行司法程序了,只有委托律师会见,看看找找法律上有没有构成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于处罚的条件。或者看看是不是构成犯罪几个角度出发为你家人辩护,达到依法维护你家人合法权利目的。
    

     希望上面回答能给你带来帮助,如有需要可继续追问!
追问:

谢谢您!我现在只想知道我妻子是不是做了违法的事。如果我妻子不违法,公安局的事情会迎刃而解的。

回答:

我的观点是肯定不构成刑事犯罪。这一点是有理有据:
第一、你家人与对方属于民事纠纷并非实行犯罪。
第二、你家人行为事出有因。因为之间存在承包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因此民事纠纷不应由公安机关介入出来。
第三、在你家人事实破坏玉米苗的时候,你们已经报警可是公安不处理。
第四、对你受破坏玉米苗的土地,你们是依法有承包经营权,是他们那些非法耕种你们家天地。是他侵权在线。
这一点很重要,你们破坏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之所以由此方式是因为你报警了他们不管)

综上所述,我认为是无罪的!

如有什么不明白的,你可以继续追问。

追问:

您的这些话对我特别有用,真诚地谢谢您!谢谢!!
只要我妻子无罪,我看看梁山公安局会不会还我妻子清白!
事情了却后,我会当面向您表示谢意。
我现在在北京了,准备材料准备上访!他们往死里整我,我必须得讨个说法。

回答:

如果不行,我可以委托我们处理这个案件,虽然没有肯定胜诉的把握,但是我想我会全力以赴的。
之所以为你代理这个案件,确实是出于为你打抱不平!

你如果觉得回答的可以,给点评一下。谢谢

追问:

嗯,待会点评吧,一点评就关闭了,我想听到更多的建议。非常愿意您能成为我的代理律师,谢谢您,我会考虑的

回答:

好的,没问题!

追问:

徐律师您好。我这个案子现在肯定政府有干预。如果有的话,会不会给您造成麻烦啊

回答:

麻烦我觉得不应该说一点都没有,肯定有点。但是我觉得影响不大!你对他们的回答意见怎么样?我想听听你的意见。

追问:

您指的谁的回答意见?

回答:

跟他们比较。你比较喜欢哪一种?

追问:

喜欢有深度的解释。特别能够标示依据法律哪条条款的

追问:

喜欢有深度的解释。特别能够标示依据法律哪条条款的

回答:

谢谢你坦诚相告。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21 14:17
我认真看了你的咨询和合同内容,请你对合同第2条内容详细介绍一下它的含义。以便给你准确的答复,避免给你造成误解,使问题更难以解决。
追问:

就是我们村里土地重新调动,重新划分,重新承包。国家规定土地承包30年不动,所以我们村也一样,我订立合同后,土地一直没有调动,也就是说我的合同还在有效期内

回答:

你们村里对你的问题是如何向你解释的?

追问:

说村民不同意。他们说原来定的10年调地。
根据目前情况来看,有可能政府在参与

回答:

你的妻子涉嫌故意坏财物或者生产经营罪。建议委托律师介入最大限度地保护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3-07-21 15:46
既然你们有承包合同,是土地合法使用人,对方擅自使用你们的土地你们有权将地上物清除,并不违法,更不是犯罪,你们可以立即委托律师介入,要求会见你的妻子了解当时案情,并将上述合同出示给公安机关,证明你们对土地的合法使用权,你妻子不构成犯罪,应当立即释放。
当地公安机关在未查明事实真相的情况下,擅自将你妻子拘留属于违法行为,你们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当地检察院举报。
追问:

谢谢您的的回答。我给您电话没有接。

回答:

外地电话会自动屏蔽,你可以直接追加提问,或换北京电话打给我

追问:

我就在北京。谢谢您。

回复时间: 2013-07-21 16:52
个人建议: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机关介入不当。
追问:

非常感谢您的参与,谢谢您!

回复时间: 2013-07-21 16:55
不构成犯罪。
追问:

谢谢您的回答,谢谢

回复时间: 2013-07-21 21:26
1、如果造成青苗、人工等等损失5000元以上,你的妻子可能涉嫌犯罪了;2、该案是因为合同纠纷处理不当引发的;3、不管是谁的土地,有了青苗就是社会的财产,谁也不能擅自毁坏的。4、他们不按照合同办事,肯定是违法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律保护“履行合同赔偿损失”。
追问:

“不管是谁的土地,有了青苗就是社会的财产,谁也不能擅自毁坏的”---请问依据在哪啊?
非常感谢您的解答,谢谢您

回答:

法律依据就是,“青苗是财产,有价值,不是你的,就是他的或者是国家的,只能保护不能毁坏”。我是实话实说,与其他律师观点不一致,纯属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追问:

嗯,谢谢
法律条款?

回答:

请看宪法,国家、集体和公民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侵权要承担民事刑事责任。

追问:

我的地怎么得不到保护啊?土地不是我的财产吗?如果是财产,他们侵占了,我能不能"自卫"啊?

回答:

土地肯定不是你的财产;农村是集体的,城镇是国家的。

追问:

嗯,谢谢,视乎明白了。
就是说他们的地也是集体的财产,我也可以去种,对不对?

回答:

不是谁都可以耕种,土地承包人可以耕种,也可以签订合同转包他人耕种,那方违反合同的规定,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解决纠纷,谁也不能毁坏耕地和青苗。

追问:

我到您的地里去种庄稼,法院不管您会怎么办?

回答:

人民法院不会不管的,还有上级法院,还有最高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 2013-07-21 22:04
不构成犯罪
追问:

谢谢您,非常感谢!

回复时间: 2013-07-21 23:23
1、抢种玉米的日期?
2、施用除草剂日期?
3、刑事拘留决定日期?
4、王志敏承包的30亩情况如何?
5、1997年11月3日-2007年11月3日共10年,2007年11月3日-2012年11月3日共5年?合计15年,既不是10年,也不是30年?
6、2012年11月3日-2013年3月3日共4个月,在这4个月里发生了什么变故?
7、那99户农民是哪里冒出来的?
8、在这70亩承包土地范围内是否存在其他承包合同或土地使用权与地上权纠纷?
追问:

非常感谢您的参与!您的八个问题,可见您的细心与实力,谢谢您!
1、芒种那天收割的麦子,当时别的农户还没有收割,麦子还没有充分成熟,想收割后赶种秋季作物。第二天我妻子就发现农户纷纷强种,打了110报警,大队和镇派出所来了,也没有制止,眼看着他们播种。
2、使用除草剂是7月7日。期间有过多次交涉,我妻子还被强种的农户暴打过,现在连医药费都没有给。给当地政府反映、交涉,一直没有具体表现,只是一直拖着,没有行动。
3、7月19号我接到用我妻子电话打给我的通知,说是县治安大队,把我妻子拘留了。因为梁山没有女子看守所,说以送到了济宁,在市看守所关着。
4、王志敏的30亩地迫于和村民树敌太多,放弃了使用权。
5、1997年至2012年期间,合同一直没有变化,使用良好。自签订合同起,生产队也一直没有调整过土地,因为有30年不再动地的说法。2012年白露之前,甲方提出增加承包费,第一次协商他们坚持要300元,少了不行;我坚持给140元,多了不行,商谈没有成功。3月3日,在镇政府的参与下,定下了170元每亩。双方没有异议,并签订了补充协议,18日,我妻子按照新协议的费用,交给了甲方。
6、在2012年11月3日至2013年3月3日的4个月里,甲方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将我承包的土地分给了56户99口人,当时我的麦子正在生长期,满地打的都是土坝。很明显,甲方见涨价达不到理想,结果动员了群众给我施加压力,现在,这些人已经群体上访过多次,说只要地不给他们,他们就上访。
7、这99口人都是<王英和王笃灵说的>2003年以来新增加的人口。
8、我承包的70亩土地绝对没有其他纠纷。


//www.chinanews.com/sh/2013/07-18/5058716.shtml这是有关媒体的报道。可百度搜索:<生产队违约分地惹怒女子 80余亩玉米被喷除草剂> 的报道

回答:

9、在法院没有作出撤销合同的生效判决之前,你是这70亩土地的合法承包人,施用除草剂、准备重新种上大豆合法合理。
10、估计刑事拘留决定是错误的。
11、建议电话联系咨询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吧。
12、以上仅是律师个人对上述案情介绍书面研究分析后的意见,最终结果要看公检法机关如何适用法律。

追问:

体会到您的细心,谢谢您曾律师!

回复时间: 2013-07-22 10:26
先行的纠纷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你妻子的行为构成该罪
追问:

我很关注这种对我来说不利的意见。非常谢谢您们这个团队。

回复时间: 2013-07-22 10:27
根据|“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违法将我承包期在内的70亩土地强行瓜分,并号召99户农民在我收获完麦子后,抢种上了玉米,我妻子气愤不过,用除草剂全部打死,准备重新种上大豆”的情况,在土地使用权没有变更的情况下,你是使用权人,不存在破坏的问题,你应当凭土地承包合同等证明材料,要求公安局依法追究对方的责任,而不是你的责任。
追问:

谢谢您,非常感谢!

回复时间: 2013-07-22 17:07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我觉得你妻子不构成犯罪,是民事纠纷。
我的补充: 2013-07-23 22:03
嗯,祝你顺利!
追问:

非常感谢!您的话,给了我很大的信心!

回复时间: 2013-07-22 19:18
根据最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维护被告的最大利益。
追问:

非常感谢,谢谢您的指导

回复时间: 2013-07-23 17:50
是有罪还是无罪,应当到办案机关查阅案卷并到看守所会见本人,了解具体情况后再确定最终的意见,之后向检察院和法院提出辩护意见,争取最好的结果。
我的补充: 2013-07-23 17:56
1、无论对方有多大的过错,先前的纠纷应当通过合法的方式解决,您如果采用非法的方式毁坏财产,就构成犯罪了,可以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也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2、目前在本律师还没有经过阅卷的情况下,我认为是构成犯罪的。
回复时间: 2013-07-24 11:35
你妻子的行为违法,如果造成的损失达5千元的,涉嫌犯罪。关于承包合同,你们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提起民事诉讼
回复时间: 2013-07-24 19:20
你好:看数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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