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王远洋  李保忠  王为华  
该问题已关闭

刑事#我在西安,重伤害被抓,逮捕至今已经四个多月了,开庭三个月了

陕西-西安 07-23 02:02  悬赏 30  发布者:微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3)
刑事#我在西安,重伤害被抓,逮捕至今已经四个多月了,开庭三个月了,法院还不给判,会这样一直拖下去吗?最长可以延长多久?多久内必须给判?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23 07:11
不会的,很快就会下判决的
回复时间: 2013-07-23 10:33
可以延长一个月。
回复时间: 2013-07-23 17:50
逮捕以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最长可达7个半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山东聊城
云南昆明
河北保定
黑龙江黑河
北京西城区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5472
福建 厦门
人气:124055
广东 广州
人气:3928501
湖北 襄阳
人气:439555
上海 黄浦区
人气:11686
湖南 长沙
人气:54493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0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