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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的纠纷问题

上海 07-23 14:05  悬赏 5  发布者:candys…… 给我留言  回答:(4)
本人于途牛旅游公司签订的旅游合同,但我本人并未参加此次旅游。由于住宿、餐饮、交通、导游、行程、拼团等一系列问题;于出游日第一天当晚与途牛公司进行投诉,并在第二天一早沟通达成赔偿费用。现在已出游归来,但是本人作为旅游合同的签订人对于此次的赔偿并不满意。我想问一下作为合同的签订人,我是否还可以有别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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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23 14:06
已经达成协议的,不能擅自毁约。
追问:

请问,是指已经做出赔偿这件事情吗?

回答:

是的。已获得赔偿,就无权再要求其他的了。

追问:

不要金额赔偿,要求书面的道歉可以吗?

回答:

比较困难。

回复时间: 2013-07-23 14:11
你想有什么别的要求,所有额要求都要有法律根据。根据合同规定走。
追问:

当时旅游的费用是每人300不到,当时是赔偿了每人100元,请问合同规定是什么样的?

回答:

合同规定就是你们的签订的合同里的约定。

追问:

签订的是电子合同,我并不了解哪个数额才是符合现在这个情况的赔偿额度。我是看到不同的违约情况,赔偿的额度的百分比是不一样的。

回答:

现在你们去的人已经和对方达成了赔偿意向,并且已经支付,该赔偿协议已经履行。
若你觉得有不妥,你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和对方去谈。

回复时间: 2013-07-23 14:55
已经签字,不好在变化了。
追问:

我可以要求书面的道歉吗?

回答:

不好再要求了。

回复时间: 2013-07-24 11:08
已经达成协议,不能随便毁约。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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