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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后所有进公司的员工都需签署竞业限制条款是否有效

 07-23 23:06  悬赏 0  发布者:rain06……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4)
本人面试时并不知道会有竞业限制条款。入职时才得知,担心不签署该条款失去该工作,也不知道该条款内容是可与公司协商。所以当时就签署了。后发现2011年后进公司的所有员工都被要求签署该竞业限制条款。该条款中说劳动者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工作内容相近或相同、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工作,但并没有告知劳动者哪些工作内容是相近相同的和竞争企业范围。条款中有相应的赔偿和补偿内容。我想问一下这样的竞业限制条款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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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徐汇区]
  • 李军律师
  • 电话:18917186208
  • 408255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7月24日 11时50分
有效。离职后遵守,单位需要支付补偿。不支付补偿,可以不遵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23 23:28
你好:按约定办理
回复时间: 2013-07-24 08:09
有效。
回复时间: 2013-07-24 09:40
有效,但同时两年内单位要支付你竞业限制的补偿金,相当于工资。
追问:

其约定补偿金为离职前双方最后一次合同约定的月工资的25%,而如果我违约需要每月赔付离职前双方最后一次合同约定月工资的100%,该赔偿和补偿金额是否合理?这方面是否有规定?另外我到同行业其他企业工作但工作的内容和现在单位工作的内容完全不同或部门不同是否还受该条款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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