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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请经济适用房 我已经合格了  单位就我自己一个人申请了  我还需要抽签吗  是不是直接分房子?

江苏-徐州 07-25 23:33  悬赏 0  发布者:q18421…… 给我留言  回答:(0)
丰县第四期保障性住房项目
经济适用房分配实施方案

本期保障性住房项目共建经济适用房30幢,856套住房,2009年轮候家庭已安置211套,目前剩余房源645套。2012年度中低收入家庭申报经济适用房合格1717户,本期经济适用房可安置645户,根据《丰县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县中低收入调查领导小组研究,本次住房分配及实施方案如下:
一、分配方案
1、质监局、工商局、物价局、新华书店、政府办、鑫源热电、总工会、人保局、电信局、科技局、园林局、工商联、计生局、供电公司、环保局、公安局、民政局、农工办、城管局、教育局、丝绸公司、国土局、农机局23家单位申报合格户数为9户以内(含9户),决定以23家单位申报合格户数之和作为基数,按照比例分配指标,由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统一抽签,确定本期购房资格家庭名单。上述单位负责通知并带领本单位申报合格家庭按时至指定地点参加抽签。
2、申报合格户数为9户以上的单位,按比例分配指标,由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把指标分配到单位,由单位按要求组织确定本期购房资格家庭名单,并报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报者按放弃本期购房资格处理。
3、从社区申报的,由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比例把指标分配到各社区,由中阳里办事处按要求组织确定本期购房资格家庭名单,并报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报者按放弃本期购房资格处理。
二、实施流程
(一)准备阶段
1、由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第四期保障性住房项目经济适用房抽签时间安排表》分发至各单位及中阳里办事处,各单位及中阳里办事处按照时间要求,及时通知本单位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家庭准时参加抽签。
2、各单位及中阳里办事处根据《实施方案》,成立本次购房资格确认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单位纪委(纪检组)负责对购房资格确认工作全程监督,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于2013年7月22日前将领导小组名单及负责人联系电话报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民政局南150米,原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
3、各单位及中阳里办事处按照要求,须在抽签现场提前公开本单位2012年度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并拍照留存资料。
4、公证处抽调两名工作人员,分成两个工作小组,负责公证,单位纪委(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
5、各单位及中阳里办事处根据《第四期保障性住房项目经济适用房抽签时间安排表》,提前落实好抽签所需场地、人员等工作,及时同纪检监察机关、公证处工作人员联系,在纪检监察机关及公证处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抽签。
(二)抽签阶段
采取二次抽签的方式,抽签时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原则上夫妻双方不得少于一人到场,因特殊原因委托他人参加抽签者,需出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材料,并将原件各复印一份报单位留存。
1、第一次抽签:抽签人按通知的时间及地点,以到场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队等待抽签,抽取“抽签顺序号”作为第二次抽签的依据。
2、第二次抽签:抽签人按照“抽签顺序号”依次进行排队抽签,根据抽签结果,由工作人员现场进行登记备案。
抽签全过程要求摄像机全程录象,县公证处全程公证,纪检监察全程监督。
(三)公示阶段
抽签结束后,各单位及中阳里办事处将已确定的购房人员名单公示7天,并拍照留存资料。
(四)材料上报
各单位及中阳里办事处将抽签现场公示照片、抽签全过程影像资料及已确定的本期购房人员名单等材料于2013年8月5日-8日报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报者按自动放弃本期购房资格处理。
三、工作要求
本期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确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及中阳里办事处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法、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阳光操作,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完成,对措施、方法、程序、结果负总责。严禁弄虚作假、暗箱操作行为,否则,一经查实,县纪检监察机关将严肃追究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这是他们发来的资料    我这还需要抽签吗  确定有房子了吗? 单位就我自己申请了 目前已经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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