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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违约

湖北-黄冈 07-28 13:01  悬赏 0  发布者:dapeng……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是旅行社一位门市负责人,游客通过我们走的合同,发生了违约,我们如何协助游客找总部要求赔偿! 
7月9号,合同约定的是中午12:15武汉直飞香港的飞机,由于地接社的失误,在团队游客的出海关名单上漏掉一位客人的名字,导致团队游客被改为17点多武汉飞深圳转乘大巴赴港,缩短了游客的旅游时间。 
7月10号,地接社跟我们明确表示在香港进店之前,导游会给客人推荐购物店,在客人签字同意进店后才进。但是导游的操作是先把车直接开到店门口,让客人进店。在进第一个店客人有意见时,导游继续带客人进店。在进完购物店后,导游让团队中其他客人写了同意进店的意见书,我们的13位游客也在上面签了字。但是游客对进购物店还是非常大的意见。这个我们可否要求地接社赔偿! 
另外这份意见书的第一句话就不符合实际情况。第一句话是:两天行程顺利。而我们的13位游客第一天是非常的不顺利。此意见书能否作为不让客人追偿进店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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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7-28 13:25
你好,需要看下合同书以及意见书的内容,才可以分析确定其它问题!
追问:

谢谢刘律师的回答。合同是国家旅游制定的格式化团队出境合同。旅游行程单是以地接社给我们的,我们给游客的。行程单和意见书都已经发到您的邮箱了,望刘律师能否帮我解答下,谢谢了!地接进购物店操作是这样的:带游客到购物店门口,然后让旅游巴士离开,客人只有进这个购物店了,这样能被称为游客自愿进购物店吗?在进第一个购物店时,游客已经反感,打电话告诉我们了,地接社还继续这样带游客进第二个购物店。然后地接社告诉游客,这个事的责任是我们没有告知游客,这个行程可以推荐购物店

回复时间: 2013-07-28 17:49
你好!如果是因为地接社发生的工作失误导致了游客旅游时间缩短的,属于违约行为,游客是有权追究旅行社的违约责任的,另外,旅行社相关部门不能强制游客购物,最多只能推荐。强制购物的,也属于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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