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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以多住一个人为由 不退押金

江苏-南京 07-28 13:48  悬赏 20  发布者:c44722…… 给我留言  回答:(1)
房屋租赁合同上写的是常住人数2人,租期半年,7月31日到期,最后两个月有个朋友来我处蹭住. 此事经房东同意,另外我们主动也把朋友的那份水电费一起交了. 现合同到期, 房东以多住一个人为由,拒绝退压押金,说是退押金也可以,但是需要以房租/2再乘以2个月补偿给他.另外他还经常不经过我们同意,私自进出我们的房间,说房子是租给我们,又不是卖给我们.

请问房东这样合理吗? 我们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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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28 14:30
这是不合理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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