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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川-成都 08-02 11:53  悬赏 0  发布者:BDDYB 给我留言  回答:(8)
请问,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买卖合同时(期房),对于主体合同条款中未明确的约定,是否可以在相对应条款的补充栏中手写填入?如果合同条款中没有补充栏,是否与建设厅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相违背,即所谓的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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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02 11:55
可以就重要问题进行补充约定
回复时间: 2013-08-02 11:56
你好,可以签订补偿条款
回复时间: 2013-08-02 12:07
你好,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可以手写后补章。
回复时间: 2013-08-02 12:11
你好,是可以签订补充条款的。
回复时间: 2013-08-02 14:10
你好,可以要求补充协议。
回复时间: 2013-08-02 18:32
你好,手写填入是实践中常用的方式,应当认定为有效。
与样本合同违背,并非无效合同,要具体分析。
回复时间: 2013-08-02 19:05
你好,可以在补充栏填写,如果对方提供的合同无补充项 ,你可以要求换一份合同,
回复时间: 2013-08-05 16:43
可以双方协商补充条款,但需双方认可。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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