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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丈夫用我email寄出后后悔的照片拍的未公证的委托书打印出后把房子卖了!是否不合法?

 08-05 09:47  悬赏 0  发布者:shangh……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14)
我和丈夫都已入美国藉。丈夫02年回国时买下了我们出国前住的公房。当时我给他的钱但我没回国所以房产证就他一人的名字。07年他又一人回国后决定把房子卖了,就要我在美国给他写个卖房委托书并把它拍照后用email寄给他。委托书没有公证过。我寄出后马上后悔叫他不要卖。他当时同意不卖了。
但是现在我打算与他离婚。但在分割财产时才得知他当时在07年已用我email寄的照片拍的委托书打印出后把房子卖了!
我坚决想把房子收回,请问我可否收回。他瞒着我卖的房子是否不合法?是否无效?
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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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08月05日 09时52分
买方不知情并已经过户的,属于善意买方人,不能收回。还未过户的,你不同意的,不能过户,但买卖还是有效,买方可追究你老公的违约责任。
追问:

我丈夫说当时公证处就要求委托书需公证。买方也知道的。且当时我丈夫要回美来不及办卖房手续,他就委托买方的妹妹(可能公证过)在他回美后帮他卖的房。所以整个卖房手续是买方的妹妹办的。

回答:

那你只能要求分房款以赔偿了。

追问:

买方知道委托有问题的。难道通过用email寄的照片拍的委托书打印出,即没有公证过的影印件进行的买卖也合法???

回答:

因为于买方而言那邮件能证明您是同意卖房的,虽然您老公隐瞒你事后撤销授权一节。
虽然公证手续不合法,但于买方而言,他有理由相信你是同意卖房的,过户材料存在违法,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且已经过户,所产生的损失,只能向你老公索赔了。

追问:

不是说委托书该是原件才合法吗?

回答:

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扫描件也是合法的。

追问:

假设扫描件有效,但是我是指名委托我丈夫卖房又没有委托他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卖房?但他怎么又可以自己一个人再委托其他人卖房? 即他委托的人并没有得到我的委托和我的知情? 即买方的妹妹只得到他一个人的委托和同意。这样的买卖难道不违法?

回答:

有共有人同意证据,虽不能提供公证委托手续,但不影响买方起诉要求过户,所以,授权委托的暇疵不会影响买方最后得到产权!

追问:

根据你的说法实际上就等于说:任何卖房的买卖都可以不要其他共有人的授权,而只要其中一个人就可以完成了且都是合法有效的。 因为帮我丈夫卖房的人没有我的授权和我的意愿但是却有资格处理了我的财产。即未经我的同意我的财产却可以被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卖掉了?
这明明是不合法的吗?而我财产被夺我的权益受到侵犯都只能自认倒霉就因为买卖已经成了?成了的买卖就一定可以合法保留都不会被任何不合法性所推翻的是吗?

回答:

那不是我的说法,建议您可重新看看 ,再确定合适的维权方式!

追问:

谢谢!因已是美国的后半夜去睡觉了。
我只想和你们专家们探讨一下在中国个人的私有财产能不能得到保障?
我还想问一下你下面的问题想听听你的见解:
一个受托人没有转委托权但私自再委托他人违法吗?如是违法那经过违法操作而完成的合同是否是违法合同?一个违法合同的保留和存在是否是违法和没有保留的合法性?一个违法合同是否该是无效的?
因违法合同所造成的委托人的利益无偿损失是否该得到原样合法地偿还?
另外买方是知情的,她知道委托有问题更知道我没有委托她妹妹做代理人的。所以不该属于善意买方人是吧?
另外下面是我网上摘录的:
“外籍人士出售房屋具体手续
第一步:办理委托书、公证书并进行认证
这份委托书不仅要经过美国政府的公证,并且要在中国驻美国使馆办理认证手续才行。公证书和委托书都应为中英译本,公证书建议做三份,委托书做五份。。。。”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05 09:50
委托手续无效,
他擅自处理你们的共有财产违法。
追问:

我该如何收回房子?谢谢!

回答:

如所述,委托程序有问题,买方也有过错,要求撤销交易的可能还是有的

回复时间: 2013-08-05 09:52
属于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3-08-05 10:08
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可要求分割售房款
回复时间: 2013-08-05 10:10
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因为第三人善意取得,这个房子是追不回来了,但对购房款你可以要求共同分割。
追问:

难道通过用email寄的照片拍的委托书打印出,即没有公证过的影印件进行的买卖也合法???

回复时间: 2013-08-05 10:11
你好,委托手续是无效的
追问:

可以收回吗?

回复时间: 2013-08-05 10:30
您好!请问07年出售房屋时,你是否已是美国籍?若是美国籍,程序上是需办理公证手续才行。关于是否能拿回涉案房屋,还需看买方主观是恶意还是善意的,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并且时隔六年,你一直未提出异议也会是个障碍。
追问:

我们早在07年前已入美国籍。因和丈夫的关系不和且房在他名下仅提过几次,但他从没说卖了

回答:

您好!07年至今你是否回国过,回过几次,回过住哪,有无去过涉案房屋?实践中,法官都会问到。

追问:

我们90年就出国。07年前回国几次但仅开头看过一两次。寄不清哪年但肯定02或03年后回国就再也没去看过。07年后也回国几次都因父母有病。而且因房子出租(租金很少故从不关心)且由我丈夫管着,他回国他关心着,而且我每次回国时间很短即都来去匆匆所以03年后没看过。我每次回国住我父母家。

回复时间: 2013-08-05 10:32
这个房子对外的买卖一般都是有效的,你们夫妻内部的事情另行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8-05 10:38
你好,房子是否已经过户?这很关键!
追问:

07年就被卖了

回复时间: 2013-08-05 10:39
收回房子可能性几乎不存在,但是房款可以分割。
回复时间: 2013-08-05 11:19
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因为第三人善意取得,这个房子是追不回来了,但对购房款你可以要求共同分割。
回复时间: 2013-08-05 12:13
你丈夫卖房的行为不合法,但房屋依据变更产权,且买方属于善意取得,买卖行为很难撤销。如果卖房所得还剩余款,你可以要求分割。
追问:

请问我丈夫可以自己一个人再委托其他人卖房吗?即帮他卖这个房子的人并没有得到我的委托和知情

回答:

那要看你当时办的委托你丈夫的都有哪些权限。

追问:

委托书上没写受托人有转委托权的

回复时间: 2013-08-05 14:40
老公的房屋买卖有效;你只能要求分割丈夫的售房款。
回复时间: 2013-08-06 10:23
你身在国外,严格来讲,委托手续要经过公证并使领馆认证才有效。
委托手续是不合法的,如果买方也有过错的话,可以起诉要求撤销;不能的话,你可以要求分割房款。所以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应当委托律师起诉,然后律师去法院开具调查令调查事实真相。我可以处理你的案件,需要的话。
追问:

我的委托书是简单的几句话,是不正规的,也没有写受托人我丈夫有转委托权一事;
但我丈夫又委托了买方妹妹帮他卖了房子。我一直不知情一直到现在;
买方当时就知道委托书没公证有问题,更知道我没有委托她妹妹做代理人的事,且事后没有向我追认;所以买方是有过错的;
我是外籍人。外籍人出售房屋具体手续是否如下所示:
“外籍人士出售房屋具体手续
第一步:办理委托书、公证书并进行认证
这份委托书不仅要经过美国政府的公证,并且要在中国驻美国使馆办理认证手续才行。公证书和委托书都应为中英译本,公证书建议做三份,委托书做五份。。。。”

《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我只想能归还我房产,能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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