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晓云  毕丽荣  王景林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员工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

安徽-淮北 08-07 00:29  悬赏 0  发布者:xiao10……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是一名公司的会计,工作一个月零六天,自用工起未签订劳动合同!在交接工作时清帐查出公司少了两台手机,手机为公司销售的产品,但丢失的两台手机并不完全是我的过失,我与另一同事一起管理帐务!现公司拒绝支付我的工资,请问我该赔偿公司的损失吗?该怎么拿到我应得的工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07 03:32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8-07 05:49
建议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追问:

他们未与我签合同,工作一个多月,也未支付工资,没有工资单,也没有任何凭证!现在已辞职在家!是我提出的辞职,但公司却对外宣称是开除我!如果申请仲裁不是要提供证据吗?但我只有和她们的口头协议,我该如何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8-07 09:03
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8-07 10:14
你好:
  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而且你是会计,公司销售的手机应当有专人负责,如果看管公司财物是你的责任,那么你应当承担赔偿,但如果不是,公司只有在有证据证明你未尽到看护责任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你承担赔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黑河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山东聊城
山东东营
上海杨浦区
河北保定
浙江金华
河南周口
最新回复律师
河南 郑州
人气:530821
黑龙江 黑河
人气:270
浙江 杭州
人气:442388
广东 深圳
人气:136352
广东 广州
人气:3921944
山东 聊城
人气:20018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3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