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刘哲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二手农村宅基地买卖的问题及风险

广东 08-12 17:23  悬赏 0  发布者:丘先生 给我留言  回答:(1)
丘于2006年购买了位于深圳宝安区一村民林先生宅基地及地上楼房(该房屋是其于1998年从本村一港人购买,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但因其他原因于2012年由居委会盖章证明。购买当时林先生称土地规划许可证等有关资料,已上交村委申请办理房产证,产权人仍是第一手港人名下。故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现丘对访房屋拆建。请问:1、丘是否有该新建房屋的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2、如丘没有土地使用权,可通过何种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使用权? 房产证于2007年申请到了,产权人仍是第一手港人名下。请问该如何处理? 根据深圳市出租屋有关规定,2011年丘凭居委会的产权证明到办事处租赁所办理了出租屋登记手续,关交纳了房屋租赁税及水电表办理了过户手续。关键在于丘妻子属该办事处辖区内户籍民,可否办理过户,可通过何种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使用权?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12 17:33
有一定风险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安徽合肥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广东东莞
福建福州
山西太原
安徽合肥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重庆 江北
人气:392390
上海 静安区
人气:3625
安徽 合肥
人气:104436
重庆 江北
人气:438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839
广东 深圳
人气:17277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0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