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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租屋内家电维修责任一项合同内相互矛盾怎么办?

广东-深圳 08-17 10:43  悬赏 0  发布者:th5348 给我留言  回答:(21)
我昨天通过深圳市国邦物业租到一间2室的单元房,我眼睛老化看不清字,叫女儿看了合同,签了字,当时我还提出象空调等电器非人为损坏是否你们负责维修,他回答是的,我不放心口头承诺,又叫他在合同的最后备注了一句:“室内家私电器非人为损坏,由甲方(国邦物业)负责,乙方无需承担。”今天我戴上老化镜再看合同发现合同里有一句话说:“木地板、洗衣机、电冰箱、电视、热水器属于容易损坏的物品,日后由乙方(承租方)自行维修恢复使用。”
请问:1.合同内容与备注内容相互矛盾的合同有效合法吗?
      2.合同内容与口头承诺相反,是否属于合同陷阱?
      谢谢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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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17 16:50
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1,合同内容是电器非人为损害由甲方负责维修,合同备注由规定了某些家电由乙方负责,这不属于内容矛盾,备注属于特殊约定,你签字认可,既有法律效力。
2,口头承诺你是否有证据证明,如果合同内容与口头承诺不符合,你应拒绝签署这个书面合同,但目前你已签字认可,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况且你说自己眼镜不好,让女儿看了合同,所以你们应清楚合同内容的,该合同不存在陷阱
回复时间: 2013-08-19 14:09
合同有效
回复时间: 2013-08-17 10:51
合同内容与备注内容并不矛盾,合同备注是对合同一般条款的特别规定,符合法律规定,是有效的。
这个也不属于合同陷阱。
回复时间: 2013-08-17 11:42
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1,合同内容是电器非人为损害由甲方负责维修,合同备注由规定了某些家电由乙方负责,这不属于内容矛盾,备注属于特殊约定,你签字认可,既有法律效力。
2,口头承诺你是否有证据证明,如果合同内容与口头承诺不符合,你应拒绝签署这个书面合同,但目前你已签字认可,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况且你说自己眼镜不好,让女儿看了合同,所以你们应清楚合同内容的,该合同不存在陷阱。
回复时间: 2013-08-17 12:28
合同只要是自愿签订的,没有违法内容就有效,双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你提到的合同约定内容并不矛盾,有效,应当履行。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3-08-17 12:33
1,1.合同内容与备注内容相互矛盾的合同有效合法吗?
合法。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本合同的内容并不矛盾,你当时也是签字认可了的,所以合同约定有效。
有合同约定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出租方有适租义务,也就是说房屋及屋内设施的维修责任在房屋出租方,一旦出现正常磨损的,由房屋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而本合同中,你们双方注明,:“室内家私电器非人为损坏,由甲方(国邦物业)负责,乙方无需承担。”这恰恰是房屋出租方适租义务的体现,没有问题,但合同中另有注明“木地板、洗衣机、电冰箱、电视、热水器属于容易损坏的物品,日后由乙方(承租方)自行维修恢复使用。”这一条是对上述适租义务的限制,也就是说,正常磨损的情况下,木地板、洗衣机、电冰箱、电视和热水器的维修责任由你方承担,剩余部分的日常维修费用由房屋出租方承担,两个内容并不矛盾,也是合法的,所以这个合同有效,你们双方应当履行。

当然,就上述内容,你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将上述内容去掉,明确约定所有物品由物业公司维修,只要对方同意就可以,对方不同意的,只能按照这个合同履行。
我的补充: 2013-08-17 12:37
2.合同内容与口头承诺相反,是否属于合同陷阱?
不属于合同陷阱。
法律上对于口头协议一般都是做无效处理的,口头协议与书面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书面协议为准,不管你口头协议如何,毕竟你已经在书面协议上签字认可了,不存在什么陷阱的问题。另外,人嘴两张皮,怎么说都行,即便到法院诉讼,口头协议通常非常难以举证,真实性就很难认可,所以法院都会做无效处理。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当时房屋出租方没有尽到如实告知义务,或者有故意隐瞒事实真相的,欺骗你签订合同,你可以要求撤销合同,否则书面合同有效,应当履行。

总之,根据你陈述的问题,租赁合同有效,双方应当履行。当然,你有权与物业公司继续协商,将合同中维修义务的归属做明确约定,物业公司同意即可,否则你应当根据协议约定履行,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8-17 12:37
你好,针对你提出的问题,现具体回答如下:

1.根据你提供的信息来看,备注内容实在签订合同时添加的,并经过双方签字予以确认,应当视为双方合意对原合同内容进行了修改并达成一致,应当以双方合意变更后的合同为准。因此,备注内容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此履行。

2、不存在合同陷阱的说法,合同内容与口头承诺相左的情况下,应当以合同内容为准,变更前的合同内容与变更后的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变更后的合同内容为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详细咨询建议携带相关协议面询律师,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
回复时间: 2013-08-17 14:35
合同备注与约定想冲突,以备注为准。
口头约定与与书面约定不一致,以书面为准。
回复时间: 2013-08-17 14:58
合同内容与备注内容并不矛盾,合同备注是对合同一般条款的限制,符合法律规定,是有效的。
这个不属于合同陷阱。以书面合同为准
回复时间: 2013-08-17 15:10
1、以最后的手写的条款为准。2、书写的优于口头的;3、可能是陷阱,你后找律师签吧。
回复时间: 2013-08-17 18:07
以你们后来备注的为准。何况合同法规定,出租房物件维修的义务是出租方承担的。
回复时间: 2013-08-17 20:12
合同有效,以后写的为准。
回复时间: 2013-08-18 08:58
你好,按合同约定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8-18 09:06
合同只要是自愿签订的,没有违法内容就有效,双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你提到的合同约定内容并不矛盾,有效,应当履行。
回复时间: 2013-08-19 09:56
1:以备注为准。2:以合同为准,不属于合同陷阱!
回复时间: 2013-08-19 11:23
合同有效,没有问题。
回复时间: 2013-08-19 15:07
你好,该合同内容有效合法,因为合同只要是自愿签订的,没有违法内容就有效,双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合同备注是对合同一般条款的限制,符合法律规定,是有效的。具体的欢迎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8-20 00:00
并不矛盾,合法有效。
回复时间: 2013-08-20 10:24
合同生效,按合同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8-20 15:15
该合同内容有效合法,因为合同只要是自愿签订的,没有违法内容就有效,双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合同备注是对合同一般条款的限制,符合法律规定,是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3-08-22 08:25
双方重新规范一下合同条款,避免后患
回复时间: 2013-08-23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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