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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次要抚养费

陕西-榆林 08-18 12:44  悬赏 0  发布者:ABC刘洁 给我留言  回答:(4)
离婚案,已经离婚有个孩子,跟女方,男方已一次支付抚养费,但今年8月份女方有要起诉要养费,合理吗,能要上吗,男方现在在打工,条件不是太好,我想问男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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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8-18 13:18
不合理,积极应诉就行
回复时间: 2013-08-18 12:48
不合理!
追问:

能具体点吗

回复时间: 2013-08-18 13:37
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如果日后在子女抚养问题上情况有变化、原定的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负责抚养子女一方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 
    具体情形如下: 
    一、因子女患病、接受教育的实际需求超过原定数额; 
    二、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三、其他正当理由。
回复时间: 2013-08-24 20:44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来说,女方再次要抚养费显然不合理。建议积极应诉答辩,由法院判决好了。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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