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就业协议违约金问题

北京 08-19 17:31  悬赏 0  发布者:354053…… 给我留言  回答:(10)
我是在2012年7月毕业的,并与所在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前在单位实习签订了就业协议,但是协议还没有给我一份,现在我向单位提出离职,单位要求我按就业协议书上规定赔付违约金3000元,协议上规定如果工作不满三年而提前提出离职的需要赔付违约金。现在请问,就业协议在签订劳动合同后还是否有效我需要赔付违约金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19 17:37
你好,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3-08-19 17:42
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3-08-19 17:40
劳动合同中如果没有培训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且用人单位支付过经济补偿,一律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单位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无效,不需要支付。尤其是涉及到户口的违约金,都是违法的,无效,不需要缴纳。
有关培训的也是特殊的付费职业培训,如果经过此类培训的,需要赔偿单位支付过的培训费,数额以单位实际支出的赔偿费为最高限。但普通的上岗前培训不包含在内,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单位虽然进行过赔偿,但没有实际支出,那么你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13-08-19 18:00
不需要支付的。
回复时间: 2013-08-19 19:16
约定违约金的条款是无效的。你不用支付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13-08-19 19:28
劳动合同中如果没有培训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且用人单位支付过经济补偿,一律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13-08-19 22:58
你好,《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有服务期和竞业限制规定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服务期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违约金的规定限于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而服务期的前提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本案中,关键看,某销售公司是否为小王支付了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了专项技术培训。如果有,则小王现在辞职必须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如果没有专项技术培训,则小王辞职不须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2.竞业限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再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员工离职后,只有符合服务期或者竞业限制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才可以要求员工承担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13-08-20 09:31
您好,不需要支付。
回复时间: 2013-08-20 10:23
你好,法律上规定只有约定服务期或竟业禁止才可以约定违约金,否则属于无效。如果你属于以上情况,那么就应当支付违约金,反之则不需要。
回复时间: 2013-08-20 11:51
有效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湖北武汉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江苏无锡
北京朝阳区
山东临沂
云南昆明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6183
重庆 江北
人气:392953
湖南 长沙
人气:73396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388
浙江 杭州
人气:10733
陕西 西安
人气:58374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7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