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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新疆-哈密 08-21 12:42  悬赏 30  发布者:181990…… 给我留言  回答:(2)
你好,张律师,我家有一块地土地在2011年给别人转给了.当时土地转让时24亩,实际用地时26亩,转让的土地使用费双方协议当时付了54W,剩余的2w再办理完土地过户后付清.如果没有办理成过户手续,再2012年底付清,可是钱到现在也没有付清,现在土地证也办上下来了 但是是我们家的,因为他迟迟没有给钱我们也就没有给他土地证,因为没有完全付清钱,政府征收了两亩土地,却没有经过我们家,直接向买方办理的补偿,我们找到乡政府,乡政和我们将我们的土地买卖是非法的,但是补偿却他们认那份合同,并且说如果我们非要这样讲的话,就回收我们的卖地钱和回收我们的土地。我想咨询下,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手段处理,才能对我们没有写进转让协议的2亩地收回我们的权益。再或者如果这样乡政府不给公平的处理,我们以不可以收回我们的土地?   我们土地转让是没有经过土地主管部门认证,只是我们私下成立的,那快地主要是现在价钱涨的很厉害,我们主要只想要回我们没有量进去的那两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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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21 13:08
应当以过户登记为准
回复时间: 2013-08-21 16:05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可以起诉乡政府,要求2目的的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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