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王浩  陈皓元  申维丰  
已解决问题

怎样可以要回我的钱?

 08-30 12:12  悬赏 20  发布者:keerfc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宝山区 回答:(4)
我有两件事需要咨询:1,朋友(共3人)是做结构方面的图纸转换工作,在今年7月份与某公司签署了两份详图转化合同,现已经按合同完成了项目,因当时签字的一人,现因有其余的事情,离开了上海,长期内无法返回,想授权给另一人,去跟公司结项目款.当正面提出时,某公司的负责人当场拒绝,说只会与签字的一人结算.这样情况下,授权是否可以.
  2.还是他本人,在6月份与韦博签定了一份注册合同,但至今未上过一节课,现在因为人在外地,工作的原因无法学习,想退学,但在合同中注明超过5日内不受理退费.我在网上查到些相关资料,关于这条是无效的,可我担心,对方是否会说非本人不可以退费之类的.
  谢谢!
问题补充:
对于韦博退费的问题,所签定的合同中约定不能中途退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相关规定,韦博英语培训在合同中约定不准学员中途退学退费的条款,属于单方免责的格式条款,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排除了消费者的权益,属于无效条款。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物价局、财政局、教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会力量办学中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若干问题的通知》(沪价(2002)043号、沪财预(2002)066号)、上海市教委、民政局《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试行)》(沪教委终〔2009〕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韦博英语培训作为非学历培训机构,应制定退费办法和标准,向社会公告后执行,并在招生收费时履行告知义务,学员中途退学的应按照课时比例退费;并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未在招生简章(通知)上予以公示的费用。而韦博英语没有制定退费办法和标准,并擅自收取未公告告知的高额转让费用,以上均系违法违规行为。而且鉴于教育培训服务合同是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不适用强制履行,合同一方当事人享有单方解除权。即使培训服务是不存在违约,学员因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或不愿履行合同的,都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相应的学费。所以,完全可以依据以上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挑战韦博英语不允许退学、退费的霸王条款,要求法院确认该条款无效,要求韦博英语退还相应学费。
我根据上面的,可以去要学费么,毕竟花了19,980.00,不便宜.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0年08月30日 20时23分
1、可以授权,稳妥的做法是将委托授权书再公证一下。
2、可以授权并要求退费,但合同中若约定有违约金的,虽可以过高为由请求法院减少,但也有可能会承担部分违约金。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对于第一次想通过法律来得到帮助的人,律师回答的具体些,就是对提问者的一种帮助.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30 12:31
只要他的授权真实,你完全可以全权处理上述事务,包括通过诉讼方式主张权利。
回复时间: 2010-08-30 12:52
1、授权可以处理;
2、授权可以处理。
回复时间: 2010-08-30 13:01
可以出具书面委托书办理。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东营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福建莆田
福建福州
江苏南京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东营
人气:25249
浙江 杭州
人气:442011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42
重庆 江北
人气:39240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3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