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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偿还该笔借款吗

河南-许昌 08-29 14:44  悬赏 20  发布者:521110……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是一家单位的出纳,2011年单位领导借单位现金20万,有汇款凭条。2012年单位领导向宗某借款20万未打借条,该款由领导司机带回单位后先交单位10万归还借款,并把给单位打的20万借条改为10万。不久司机又把剩余的10万交给单位财务,但领导和司机都未说明是还款还是有其它用途,只让暂时放在财务科,当时财务也为未给司机写收据,该款一直在单位放置。2013年领导又把该笔款10万元直接从财务拿走,因收款时未办理手续,所以拿走时也未办理手续。此后不久单位领导突然死亡,宗某得知此事后找到司机向我索要这20万元借款。请问我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我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归还借款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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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许昌]
  • 李浩律师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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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8-29 21:13
如你所说,你是不承担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3-08-29 15:49
你好:手续齐全就不用
回复时间: 2013-08-29 18:25
你应当向单位领导说清楚,应该不会有事的。
回复时间: 2013-08-31 20:51
应该不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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