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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离婚问题房产纠纷!

 09-01 13:22  悬赏 0  发布者:xuweig……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16)
夫妻二人结婚以后,买房总价73.8单方父母出了23.8万的首付款给买了套房子,房子也登记在出钱的子女名下,现在房子值250万。请问这套房子离婚了财产怎么? 出钱的一方可以要求首付款的自然增值吗?谢谢,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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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9月01日 13时23分
产权为夫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应平均分配,父母可以主张当时的出资部分以及作为借贷的利息,一般不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如需详细咨询建议来电详谈
追问:

那出的25万没有自然增值吗?

回答:

我做过的案例中没有增值部分。如果可以主张增值部分相当于对房子有份额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01 13:43
产权为夫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应平均分配
回复时间: 2013-09-01 14:02
房子归出钱方,另一方可以主张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3-09-01 14:09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父母出资的部分应属于自己子女的份额
回复时间: 2013-09-01 14:31
不可以,婚后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增值部分可以分割
回复时间: 2013-09-01 14:35
出钱及利息归出钱方,其它平分。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9-01 14:44
您好,属于个人所有,对方对婚后还贷部分和相应增加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回复时间: 2013-09-01 15:21
可以分割 增值部分等
回复时间: 2013-09-01 16:02
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出资如果无借贷关系,可视为对自己子女赠与,可单独享受增值。
回复时间: 2013-09-01 17:05
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可以给予另一方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9-01 18:03
你好,婚后购置的房产,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提出分割。
回复时间: 2013-09-01 18:35
您好,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首付款一般认定为借款,不能主张自然增值,祝好
回复时间: 2013-09-01 19:11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
回复时间: 2013-09-01 22:05
一方父母的出资应视为赠予。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9-01 22:41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回复时间: 2013-09-02 14:36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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