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徐荣康  邹国良•良一房建团队  龙宇涛  
已解决问题

偷摘果子溺水而亡,果树主家是否应负刑事责任?

 09-04 11:41  悬赏 0  发布者:人面鱼身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惠州 回答:(3)
我家门前是东江边。几年前,建好房子后就在江边种了几棵小果树(芒果、龙眼、黄皮),一直在显眼处挂着“江水危险,勿靠近摘果”字样的字牌。近年果树长大结果实了。今年夏天,几个小学生到此偷摘果子,其中一人掉到水里,救起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家属向我家索陪,请问我家需要负刑事赔偿责任吗?望早日答复为盼,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9月04日 13时44分
你好,你们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追问:

张律师您好,十分感谢您的答案。请允许我再详细述说一下:我家正门前是宽约四米的河堤(约六年前,东江作拦江发电站时,承包方为村里筑起的防洪堤,同时可通行机动车,约五十米平行处,有一条同样大小的村道,修建时间比河堤早得多)。
由于我家建房子,回填土后,我家门前的一段河堤足有九米宽,我们在河堤临水处种植了一排果树。种植果树伊始,左右两侧都立有明显的警示牌“江水危险,勿靠近摘果”。
偷摘果子溺亡的事还是发生了,当事者家属很强势,要求我家进行赔偿。理由是:孩子在你家门前摘果子,果子又是你家种的,人死了就得赔偿。
敬请张律师再次给予答复,谢谢。

回答:

这属于小孩自己的责任,与你们无关,你们无需承担赔偿的责任。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十分感谢您的回复,祝您万事如意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04 11:49
不用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9-04 11:55
依您所述不用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西南宁
福建厦门
河北石家庄
河南周口
江苏无锡
浙江金华
北京东城区
四川成都
安徽合肥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5685
广西 柳州
人气:709254
广西 南宁
人气:2113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1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