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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产证除名

 09-05 14:32  悬赏 10  发布者:jadyji……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11)
我有一套和父母共有的住房,是在我21的时候购入的,当时我还在读书,没有贷款记录,现在想要购买婚房,和父母共有的住房除名后是不是就算购买首套房了?
除名的方式如果采用买卖和赠与哪种划算些?网上有人说产证上如果没有写明份额,可以把我的份额算作1%进行买卖,这样的方式在上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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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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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09月05日 15时08分
买卖与赠与相比较而言,买卖的税费少些。
我的补充: 2013-09-05 15:11
如果房产证上没有约定份额,因为你与父母属于家庭关系性质,应该对此房享有共同共有的权利。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2.申请人具有家庭关系的,登记为共同共有

   由于共同共有依据共有人之间的特殊关系而发生,共有人之间的身份一般特定。如果没有某种特殊关系的存在,就不能发生共同共有关系。因此,通过申请人的声明及相关材料佐证,能确定申请人具有家庭关系的,可以将房屋登记为共同共有。
我的补充: 2013-09-05 15:13
因此,对该房你占有1/3的产权。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解答较为详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05 14:41
是的,买卖赠与差不多。
追问:

我看到网上有人说产证上没有写明份额,可以把父母的份额算作99%,我的算作1%,这样如果把1%买卖给父母不是可以节省很多钱吗?这样的方法在上海可行吗?

回答:

那叫明显逃税的,没有明确约定应该是平均的,怎么也得10%吧。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094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9-05 15:15
除名后就是首套
回复时间: 2013-09-05 15:20
不单独拥有产权,应算首套,不用除名。
回复时间: 2013-09-05 15:25
买卖赠与差不多。
回复时间: 2013-09-05 15:28
占有三分之一
回复时间: 2013-09-05 15:41
和父母共有的住房除名后,就是首套房。
回复时间: 2013-09-05 15:42
今后有出售可能,建议通过买卖办理。
回复时间: 2013-09-05 16:26
建议买卖,如果通过赠与,不仅要去公证处办理公证,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公证费,以后该房产出售还要交纳高额税费,至于能否以百分之一进行买卖,个人觉得不行,因为你与父母共有虽然没有明确份额,担按法律规定共同共有是共有人均等份额,不可能算作你百分之一,应为各三分之一,建议进一步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电话962269
回复时间: 2013-09-05 17:00
一般共同共有!按平均算的!除名后算购买首套房! 如需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师联系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3-09-05 20:15
除名后算首套房;
可以考虑通过买卖方式过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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