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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的房改政策,请律师支招

吉林-四平 09-03 10:07  悬赏 0  发布者:银河123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和父母一起共同生活居住30年,现在父亲所在单位要进行房改,让我们无条件退房,两位老人都去逝了,做为遗嘱可以参加房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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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9-03 10:30
   那要看你父母所在单位的房改政策是如何规定的。第一,单位分给你父母房时,你父母是否支付过房款,如果支付过,你有权继承属于你父母的那部分;第二,你父母所在单位的房改政策允许职工子女继承房改待遇的,你还可继承。总之,凡是单位给予你父母,且没有规定在其死后收回的利益,你均可继承。如果单位不给可诉单位侵权,最好请律师代理。
    如果对解答满意,请点采纳。谢谢!
回复时间: 2010-09-03 12:37
    遗嘱只能是房屋由谁使用,因房屋所有权人是单位。承租公有住房的一方去世后,与其共同生活的人有权继续承租该住房,单位收回房屋的主张没有依据。
回复时间: 2010-09-03 21:36
合同法规定:承租公有住房的一方去世后,与其共同生活的人有权继续承租该住房,单位收回房屋的主张没有依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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