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王远洋  徐荣康  刘哲  毕丽荣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期房赠送露台是否算建筑面积收钱

吉林-吉林 09-08 14:53  悬赏 0  发布者:江城居民 给我留言  回答:(4)
本人2010年在吉林市某小区买了一套期房 小高层5/18楼 面积80平米 当初宣传彩页上注明前后的露台为赠送 前面约为1平米 后面约为9平米 今年现在马上要收房了 但开放商说 原来赠送的面积不赠送了 收取实际露台面积的一半 这样做是否合理我是否要掏这部分钱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7489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9-08 18:04
不合理,按之前约定交费
回复时间: 2013-09-08 19:24
如有证据证明赠送则无需交钱。
回复时间: 2013-09-08 14:54
你可以不用付这部分的钱。
回复时间: 2013-09-08 15:14
如果宣传彩页没有注明该彩页属于邀约邀请,那么就构成合同一部分,开发商应按照彩页记载赠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山东东营
河北石家庄
四川成都
辽宁沈阳
广东深圳
北京西城区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35091
安徽 合肥
人气:283844
河北 保定
人气:287672
福建 厦门
人气:124586
湖南 长沙
人气:546703
福建 厦门
人气:1249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9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