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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落户政策超出期限是否要缴纳罚款

黑龙江-鹤岗 09-10 10:36  悬赏 0  发布者:郭孟楠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家宝宝于2013年1月10日出生,距现在已经出生八个月了,一直要给宝宝落户,因为我和我老公的户口所在地不是一个地方的,又没有落在一起,所以去老公户口所在地给宝宝办理落户。之前咨询说都需要什么手续才能办理,说是需要宝宝未在我的户口落户的证明,因为距离很远所以办起来也费劲,弄完之后又去了一趟办理户口,又说要初生未育证明,这又大老远的跑了一趟,最后办完了证明又跑回宝宝落户地去办理落户,又说宝宝应该在出生一个月内办理落户,超出的月数应按每个月100元罚款。我想问有这个规定么?我是否要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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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10 10:54
你好,对于户籍问题,因各地户籍政策不同,因此建议直接咨询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工作人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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