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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星市场内两电瓶车相撞事故

上海 09-10 13:11  悬赏 0  发布者:119858……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于两月前在九星市场发生电瓶车相撞事故,当时对方未逃逸,我是直行在市场内的一条道路上对方从两门面弄趟当中穿出将我撞伤,对方是市场内一门店员工,我打了110,由于出血等警察到时我们离开事故现场到市场外的马路拦出租车去医院。警察来时我还在路上拦车,警察让对方先带我去医院并说让我伤全部养好后去派出所处理事故,当时让我记录派出所的电话,具体他姓什么由于当时出血恐惧我已经不记得了,警察让撞我的人把我的电瓶车推到对方处存放,并让对方到派出所开验伤单送到医院,后来撞伤我的人的老板带我去医院当天急诊和手术的费用是对方付的,后期去医院的费用都是我垫付的,好在没有伤到骨头和筋,但腿部外侧缝了二十几针外伤疤痕很明显我是女生这对我的外貌影响很大, 现在我伤口长好到派处所处理事故竟然查不到当天的记录,只有我打110的记录和有出警的记录,我想咨询:1我是本市户籍单位有在交金,我现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我的哪些损失,这个标准怎么衡量?警察当时如果没做现场勘察记录我该怎么处理这个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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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10 13:17
有关赔偿金额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起诉可以把驾驶员、车主和保险公司列为被告,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误工损失、护理费和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如对方全责,你方聘请律师的费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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