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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装修合同纠纷

上海-浦东新区 09-13 14:51  悬赏 0  发布者:lillia……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9月1日与装修公司签订一份家庭装修合同,当时被装修公司催促的着急,装修公司表示我们现在和他们签了合同,开工前和开工以后项目和价格有问题也是可以改的;于是我们没有多想就当场签了合同并交付定金**元。由于这方面经验缺乏,事后咨询熟人,才知道一些装修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比如承重墙不能敲的问题。(合同签订时,敲除承重墙是该装修公司极力推荐的做法)
于是我们9月7日前去该公司与其负责人沟通承重墙不能敲的问题,他表示认可,并把报价单修改为降价1200元。当时我们并没有提出异议,因为着急装修,合同原定9月9日要开工的,我们就把钥匙也交给该负责人。
回家后,家人提醒我们注意1、该装修公司是否有合法的执照签订合同;2、工程改动较大,价格变化却不大,装修公司的报价方面肯定存在问题。于是我们9月8日直接前往该公司,找其负责人协商解决报价上的问题,也想顺便对他们的营业资格进行确定。到该公司时候,有四个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在现场,其中该司负责人还在吃饭,在说我们说明来意后,该负责人就和另外一个工作人员匆匆离开了现场。我们当时没有多想,因为当时签合同时候一起的另外两个工作人员也在现场。之后我们就和他们谈报价事情,他们居然都说自己不负责的,什么都无法做主,让我们去找负责人;我们问他们索回钥匙,他们也表示钥匙不归他们管理,不能给。
无奈之下,我们只能当场宣布原定9月9日开工的装修工作不要做了,等合同报价问题有定论再说。随即我们给该司负责人拨打数个电话,没有接通。当晚该司负责人打电话来表示自己已经听说白天在他公司发生的事情,我们表示合同报价问题解决前,你们都不要开工。该司负责人当场未表示异议,并表示如果我们单方面违约需要赔偿他合同上拟定的30%的违约金。之后9日,10日两天该司负责人打了几次电话我们都没有接到,他也没有通过其他任何形式与我们就合同报价问题进行协商解决。
9月9日,10日他们没有进场施工,但是9月11日他们在未经我们同意的情况下将大量水泥黄沙派工人堆放在我家门口以及楼道通道上,弄得乱起八糟。当天有工人拨打我们电话说要我们去开门(因为我们担心他们不顾我们反对进屋胡乱操作,所以我们已经加了一把铁链锁),我们表示反对他们这么做,之前都是说过在合同报价问题解决前不要装修的。由于他们的蛮不讲理已经造成了邻居和我生活的极大困难,他们还私自在我家房门上又加一把铁链锁,还切断我家的电表箱电源,此举已经严重影响我的正常生活,侵犯了我的民事权利,于是我报警请警方介入。之前由于口头的通知不要施工没有留下证据,11日当晚我通过邮件方式通知装修公司不要装修,终止合同,对方也通过邮件回复我了。
对于这家装修公司的举动我感动震惊和愤怒,之前只是合同报价上存在的异议,只要通过协商解决就可以的。现在由于他们蛮不讲理,闹成现在这种难堪的情况和局面,已经严重影响我的工作,生活,情绪和精神状态。我对这家公司极度失望,现在我无法继续让他们公司为我家装修。所以我要申请法院判决无条件解除合同,判令被告将其搬入我们楼的水泥黄沙移除,所有楼内他们破坏的东西包括我的电表箱等都要恢复原样,不得影响邻居和我的正常生活;判令被告返还定金**元,赔偿我家人和我的精神损失费**元,误工费**元,无法正常生活造成的额外开支**元,律师诉讼费**元。
请问律师,我的诉讼请求是否能够得到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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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13 14:58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的
回复时间: 2013-09-13 15:15
除了解除合同,返还定金,恢复原状,其他的请求很难得到支持的。
我的补充: 2013-09-13 16:05
如有需要可致电:138-17679-000
回复时间: 2013-09-13 15:19
违约时无法主张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的这不属于侵权案件,额外开支无法律支持,律师费只有在人身伤害案件中才可以向对方主张,这个案子只能要求赔偿违约金和返还定金。
回复时间: 2013-09-13 15:42
建议及时起诉装修公司,要求解除合同。
回复时间: 2013-09-13 15:43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恢复原状,其他诉讼不能获得法律支持。
回复时间: 2013-09-13 17:06
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定金,恢复原状。
回复时间: 2013-09-13 17:22
可以起诉解除合同并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9-14 07:48
协商不成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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