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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二手房-房屋买卖

 09-22 14:35  悬赏 25  发布者:s46888……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6)
现在房主(甲)急需用钱出国,所以想要全款,但是短时间内没有找到全款客户。而我(丙)手里的钱通过贷款手续的话,可以买的起他这个房子,但是房主(甲)等不到贷款下来的三个月时间。所以中介想通过垫资解决,但是房主(甲)的年龄大于50周岁了,没有办法办理担保,所以无人肯给垫资。中介想的另外一个办法,让中介的朋友(乙)全款买下房子,这样的话,房屋核验完,房主(甲)一个月就能拿到钱了。然后中介让我(丙)和中介的朋友(乙)现在就签一个认购合同,并交付定金2万元,说是等中介的朋友(乙)过完户以后,再卖给我,房屋价钱的话说是会在合同中写好,这个过程中多产生了大概6万左右的税费,经过我(丙)和中介的朋友(乙)协商后,我(丙)自愿承担3万,中介的朋友(乙)承担另外3万的办法是房子的价格由原来的120万元,降低到118万元.

我的问题是:现在甲和乙的过户都没有完成呢,也就是说乙手中现在都没有我要买的东西,中介就让我(丙)和乙签订订购合同,并交纳2万元的意向金。这个合同是不是在乙违约不卖给我(丙)房子的时候能够具有法律效益,并且能够索求到相应的赔偿呢?还是说中介能够直接扣掉我(丙)的钱?因为自己的钱本来就少承担不起这个损失,但是房子我(丙)又真的想买,所以希望专家们给个指导......免除我的顾虑,或者中介的这个方法不可取,直接PASS掉。
                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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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9月22日 14时43分
中介的方法有一定道理,你所承担的风险无非就是乙方违约不卖给你而已。
因为你现在和乙方签订的合同实际上是效力待定的,在甲方将房屋过户给乙方之前,乙方没有所有权,也就没有与其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处分权,在甲方将房屋过户给乙方之前你们已经签订了合同,这个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甲方认可合同有效,否则无效。
房屋过户到乙方名下后,合同就确定有效了,你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将房屋过户,不过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首先,合同中需要对房屋价格税费缴纳等事项做明确约定,另外,中介费用何时缴纳应当做明确约定,最好约定在,乙方实际取得房屋产权以后。
追问:

又想到一个问题,假如甲方和乙方没有过户成功,也就是说,房屋正常过户时间(即约定的大概乙方按照正常过户手续所耗时间,假设一个月)内,乙方没有这套房子或者说乙方根本就没买这套房子,而我们在等了一个月以后也就无法进行交易,那合同中规定的一些赔偿责任还有效么?
因为钱交到别人手里以后,我是处于被动的位置,而且一个月后房价没准又涨了,这中间耽误了太多时间和可能出现的好房源。所以希望您再给解答一下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22 14:40
您好,这要看您签订的合同总具体是怎样规定的,欢迎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9-22 14:55
你好 1、你和乙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如果乙拿到房产证,你们的合同就生效
     2、乙如果违约,要负赔偿责任
     3、关于税费和押金以及中介费建议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以免引起纠纷
     4、如有需要,欢迎来电面谈。
回复时间: 2013-09-22 14:58
要看合同约定及各种情况。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594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9-22 15:25
是的,乙方都未取得房产,万一将来乙方得不到房产,你只能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能履行与你的合同,你有权退定金,还有损失的,可另行索赔。
回复时间: 2013-09-22 16:15
签订好合同,约定好违约责任。可以购买,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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