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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2013

福建-厦门 10-02 00:07  悬赏 0  发布者:926474……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假如甲乙结婚生子为丁,甲男户口做在乙女方父母之下,甲意外死亡,则乙,甲乙的孩子,及甲方亲生父母要如何划分财产??甲方父母有权利划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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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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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0-02 07:36
继承方式: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联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后过户;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过户。继承份额: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回复时间: 2013-10-02 01:07
配偶,父母,子女都有权分割   一般是平均分割
回复时间: 2013-10-02 07:24
乙先从夫妻财产中分割出来;剩下的财产,乙丁甲的父母平均分割
回复时间: 2013-10-04 00:15
同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有平均的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3-10-04 09:28
一般是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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