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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产合同解除

 10-08 16:29  悬赏 0  发布者:qdzjg8…… 给我留言 地区:河南-郑州 回答:(2)
2005年8月我按156平米卖了一套在建住房,双方合同约定,面积以房产证为准,多少在3平米以内不再计费,超过3平米以上的按每平米5961元计费。现在房产证下来了超出17.72平米,减去3平米还有14.72应计费加收。但买方现在不想给钱,加上原欠的23万房款,欠我31.7万未付,并且以假身份证假户口本以代领的名义从我单位骗走了房产证(她以为我不知道她已经领走了房产证)。我多次催他办理过户,她一直拖着不办。合同曾约定,拖着不办理过户违约的一方每天支付罚金930元。我有通话录音。一、我能不能要到这笔罚金?二、我能不能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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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10月08日 16时40分
第一,如果由合同明确约定,可以按照合同履行,如果一方不履行,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第二,解除合同,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出具律师函,
如需帮助,欢迎来电。
追问:

出具律师函要什么手续和费用?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有理有据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08 16:41
你好,协商不成,是可以起诉解除的。建议委托河南银基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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