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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诉讼请求

北京-大兴区 10-08 22:31  悬赏 0  发布者:王立香 给我留言  回答:(13)
您好:请问一审已经开庭过两次,但未出判决结果,我现在还能增加诉讼请求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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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08 22:33
是否法庭辩论终结,建议跟法院沟通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0-08 22:36
您好,可以
回复时间: 2013-10-08 22:39
您好!法庭辩论终结前可以申请增加诉讼请求。
回复时间: 2013-10-08 22:45
建议跟法院沟通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5219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0-08 22:48
可以申请增加诉讼请求
回复时间: 2013-10-08 22:32
法庭辩论终结前可以申请增加诉讼请求。
回复时间: 2013-10-08 22:34
法庭辩论终结前可以申请增加。
回复时间: 2013-10-08 22:43
可以的。法庭辩论终结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
回复时间: 2013-10-08 23:18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三十四条: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三十五条: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因此,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而定。
回复时间: 2013-10-09 07:46
法庭辩论终结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
回复时间: 2013-10-09 07:49
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第三十五条 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回复时间: 2013-10-09 09:11
你好,在判决前,可以申请增加,是否准许,需要看法庭的意见。
回复时间: 2013-10-09 10:42
可以增加,直接联系承办法官即可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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