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关闭
- 孙术校律师对 将满19周岁,偷了一部苹果手机,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邻居房基地侵权,中院都驳回了,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在保定上班两年了,一直没有签订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你好,我2016年离的婚有一个女儿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房产交易问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我是男方,离婚了,孩子一岁半跟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夫妻共同财产假如妻子转移了咋办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民事诉讼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一般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离婚法律怎么判?有一个4岁的女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律师您好。我是2018年被人在支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北京-顺义区 10-13 08:36 悬赏 0 发布者:wujian…… 给我留言 回答:(9) 本人接了个旅馆,原旅馆老板跟我们谈是他做了一年,他转过来是17万多,现在13万转让给我们。实际情况是原老板刚做一个多月,转手过来只有4万左右.知道真相后,顿时人都傻了,白白被骗了10万元。咨询律师后,律师说违反了国务院制定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第二款“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这一强制性规定,应当确认该协议无效,且自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下面是类似案例
8月24日,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对该院首例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作出了一审判决,确认合同无效。
2007年3月,张某、徐某签订《转让产权、经营权协议》一份,约定:徐某将自己个人经营的浴室的部分财产的产权与经营权转让给张某,张某一次性给付徐某10万元。在协议签字后次日,张某依据该协议支付给徐某10万元,徐某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部分浴室财产交给张某。原告张某在经营过程中,因消防、工商等部门发出整改通知,继续经营困难重重,必须重新办理一切手续。张某于今年5月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徐某返还转让款10万元。
被告徐某辨称,原告不是买的经营权,只是财产的转让,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交给原告,是为了原告重新办理手续提供方便的,买卖已成立,合同是有效的。
【审判】
如东县法院审理后认为:1、从双方协议内容可明显地看出,该协议并非单纯的财产买卖,而是财产与经营权的转让。原因有四,一是双方协议中明确约定为转让经营权,二是如果是单纯的财产买卖,协议中并没有对财产的价格进行约定,三是如果是单纯的财产买卖,就无需约定被告将营业执照、公章、卫生许可证等手续交给原告,四是从双方签订协议的目的来看,并非为了买卖财产而买卖财产,财产的买卖是为了浴室的经营,故双方财产的转让是为经营权服务的。故双方签订的协议既包括了财产权的转让,也包括了经营权的转让。2、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依照国务院《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细则》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以自己的名义自己从事生产经营,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带帮工和学徒。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变更登记。上述规定表明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限定了特定的个体经营者的身份,其生产经营权受到特定经营者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特殊限制,不能游离于登记的个体经营者而独立存在,与经营者具有依附关系,登记的个体经营者不经营时,其生产经营权不得转让。被告登记的浴室是个体工商户性质,该协议实质是约定张某以浴室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违反了国务院制定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第二款“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这一强制性规定,应当确认该协议无效,且自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徐某依据该无效协议取得的10万元,应返还给张某。双方对于协议的无效都有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综上,原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原告张某与被告徐某签订的转让合同无效。二、被告徐某于本判决生产后十五日内返还原告张某转让款10万元。
下面是类似案例
8月24日,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对该院首例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作出了一审判决,确认合同无效。
2007年3月,张某、徐某签订《转让产权、经营权协议》一份,约定:徐某将自己个人经营的浴室的部分财产的产权与经营权转让给张某,张某一次性给付徐某10万元。在协议签字后次日,张某依据该协议支付给徐某10万元,徐某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部分浴室财产交给张某。原告张某在经营过程中,因消防、工商等部门发出整改通知,继续经营困难重重,必须重新办理一切手续。张某于今年5月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徐某返还转让款10万元。
被告徐某辨称,原告不是买的经营权,只是财产的转让,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交给原告,是为了原告重新办理手续提供方便的,买卖已成立,合同是有效的。
【审判】
如东县法院审理后认为:1、从双方协议内容可明显地看出,该协议并非单纯的财产买卖,而是财产与经营权的转让。原因有四,一是双方协议中明确约定为转让经营权,二是如果是单纯的财产买卖,协议中并没有对财产的价格进行约定,三是如果是单纯的财产买卖,就无需约定被告将营业执照、公章、卫生许可证等手续交给原告,四是从双方签订协议的目的来看,并非为了买卖财产而买卖财产,财产的买卖是为了浴室的经营,故双方财产的转让是为经营权服务的。故双方签订的协议既包括了财产权的转让,也包括了经营权的转让。2、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依照国务院《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细则》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以自己的名义自己从事生产经营,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带帮工和学徒。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变更登记。上述规定表明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限定了特定的个体经营者的身份,其生产经营权受到特定经营者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特殊限制,不能游离于登记的个体经营者而独立存在,与经营者具有依附关系,登记的个体经营者不经营时,其生产经营权不得转让。被告登记的浴室是个体工商户性质,该协议实质是约定张某以浴室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违反了国务院制定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第二款“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这一强制性规定,应当确认该协议无效,且自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徐某依据该无效协议取得的10万元,应返还给张某。双方对于协议的无效都有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综上,原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原告张某与被告徐某签订的转让合同无效。二、被告徐某于本判决生产后十五日内返还原告张某转让款10万元。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0-13 08:41
您好,协议内容不违法,协商一致即可。
- [北京-朝阳区]
- 李建成律师 VIP
- 电话:4006777998
- 966750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0-13 08:43
法院判决时会适当参考类似案例的判案结果。
- [四川-成都]
- 龙成律师
- 134129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0-13 08:55
不服判决的,在期限内上诉。
- [北京-朝阳区]
- 李同红律师
- 433222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0-13 09:04
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上诉。
- [北京-东城区]
- 朱孟喜律师
- 165143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0-13 09:58
如果也是个体的话 确实违反了该条例 依法应属无效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0-13 10:08
不服判决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
- [北京-海淀区]
- 徐卫东律师
- 1130943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0-13 11:56
您带着协议,自己到法院起诉,或委托律师办理。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咨询不会解决实际问题,再拖延时间,对方转移财产,您连申请财产保全的机会也没有了。即使胜诉,没有对方的财产线索,也无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章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章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北京-朝阳区]
- 怀向阳律师
- 377915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0-13 20:05
如果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且内容不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违背,合同是有效的。
- [北京-朝阳区]
- 赵江涛律师
- 905900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0-13 23:30
不服判决的,在期限内上诉。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寻找更多解答
- 公司以保护公司商业机密不给我合同书,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 0个回答0
- 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 4个回答0
- 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3个回答0
- 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6个回答0
- 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5个回答25
推荐律师 加入本地优秀律师推荐>>
最佳律师解答
- (毕丽荣)(2024-04-28)·收到再审受理通知书后多长时间再审?
- (刘永军)(2024-04-16)·一审原告败诉,但被告在判决后主动把赔偿给原告,原告再上诉二审会怎么判
- (罗雨晴)(2024-04-14)·在中介门店上班,没有签劳务合同(口头承诺发底薪),期间工资和提成没发过(期间陆续签约过一些单子
- (李波)(2024-04-07)·股权质押登记
- (孟凡兵)(2024-04-01)·真是岂有此理
- (吴丁亚)(2024-03-28)·网拍的各种日期是自然日还是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