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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10-25 19:08  悬赏 25  发布者:lhr987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廊坊 回答:(2)
我在上海一单位上班,总公司在香港,分公司在上海黄浦,我现在得知在今年的8月份,上海的黄浦分公司被注销了。但是我们现在还在上班。但是他们还在一直为我们交4金。我想问一下?现在我们的合同还生效吗?如果已经不生效了,我们应该怎样处理。能得到什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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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0月25日 19时09分
你好,你们的合同当然有效,如单位注销,应当支付你们经济补偿金。
追问:

请问我们的合同现在还有效吗?我们还在上班。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专业,有责任感。是很好很负责的好律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25 17:15
您好!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的!
追问:

你好,请问我们的合同还生效吗?如果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是什么理由。请问他们触犯了合同法的那一条?真心的感谢。

评论者:何青超律师
时间:2013-10-25 19:15
你好,没有解除合同或者单位注销前,劳动合同仍然有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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