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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

四川-成都 10-28 10:49  悬赏 0  发布者:zhu258…… 给我留言  回答:(8)
一农村亲戚发生交通事故,已死亡,交警的责任认定书是对方全责,其留下一女儿18岁,正读高三。对方对这个孩子不给于任何的经济支持,请问我们怎么才能得到法律援助?有什么相关的法律条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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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28 14:34
您好,建议起诉索赔。死亡赔偿包括:交通食宿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如有疑问或需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0-28 10:53
你好,尽快起诉,需要帮助可以直接来电。 就人身损害赔偿的内容而言,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还有精神损失费等。如果死亡的,另加丧葬费,死亡补偿金替换伤残补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回复时间: 2013-10-28 11:01
18岁属于成年人,没有补偿
回复时间: 2013-10-28 11:01
1、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肇事者和保险公司承担经济赔偿等。
2、受害人死亡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3、根据《最高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你们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向法院起诉维权。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
回复时间: 2013-10-28 13:37
向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援助。
回复时间: 2013-10-28 17:24
你好,协商解决不成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3-10-28 17:27
可以进行具体申请.
回复时间: 2013-10-28 23:32
您好。女儿已成年,不在赔偿范围内。
因交通事故发生死亡的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还有精神损失费等。
建议尽快起诉,以争取维护受方的最大权益。请来电详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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