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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要求延长试用期是否合法?劳动者要求推迟定签劳动合同,用工方需不需要赔偿双倍工资?

宁夏-银川 10-30 15:56  悬赏 0  发布者:739183…… 给我留言  回答:(2)
张某,2011年9月经人推荐在某公司从事驾驶员工作,试用期间因经常迟到,开车双手撒开方向盘玩手机微信,打电话,违反交通法和公司制度,公司本应按规定给予辞退,但张某每次都很诚恳的承认错误,并以书面形式一再保证希望公司给他改正机会,延长其试用期以观后效,并保证在他表现好时,再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看他还年轻,且态度诚恳,公司便答应他的要求。继续试用看看。2013年9月公司对他综合考评后认为其屡教不改,便决定将张某予以辞退。2013年10月9日张某又交来一份书面检查希望能再次给他机会,公司没有答应,他便于10月29日要求劳动仲裁公司补交2011年9月至2013年10月社保;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及失业保险金50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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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1-01 22:07
社保是需要交纳,不过只有养老保险可以补缴。
双倍工资不能得到支持。
失业保险不支持。
回复时间: 2013-11-05 16:06
延长试用期欠妥,社保可补交,需要缴纳滞纳金,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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