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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劳动赔偿金

湖南-长沙 10-31 14:58  悬赏 5  发布者:yangji…… 给我留言  回答:(6)
本人于08年2月入职于一家股份制企业,分别签订了两次各一年的合同和一次二年的合同。自08年2月到09年2月,09年3月到10年4月,10年5月到12年5月,已过17多月的时间,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续签劳动合同。因工作调换,本人现在想办理离职,请问,依据新的劳动法法规,公司应向本人支付劳动赔偿金吗?如果赔偿的话,应支付几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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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31 15:49
从第二个月到第十二个月
回复时间: 2013-10-31 15:11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3-10-31 18:44
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年为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3-10-31 20:59
如主动离职,得不到经济补偿。至于未签书面合同的行为,可以尽力争取双倍工资补偿。
回复时间: 2013-11-01 10:05
不要主动离职
回复时间: 2013-11-06 15:35
至少可以要求6个月工资金额的补偿金,另外如果单位没有安排年休假,可以要求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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