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吴健弘  申维丰  仁和万国律所成敦毅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解除合同函”

江苏-无锡 11-01 03:25  悬赏 0  发布者:钱圩路6号 给我留言  回答:(30)
我有厂房出租给房客开厂,由于用电不够,对方在未通知我方的情况下把厂搬走了,理由是房租已交,我们还有用呢。对方在装潢过程中损坏了结构,我方要求对方老板与我们面对面的沟通处理后再搬清物品,但对方老板一直不见面,理由有事情、忙,一直有下面的负责人出面,负责人表示,剩一点设备不搬,让老板来处理后再说。可是,过了一个多月,老板仍然不出面,负责人又来搬东西,我们说让老板出面,他说老板让他来搬得,僵持之下,对方报了案,派出所来现场说,东西不能搬走,有摩擦应该等老板来解决,而负责人要求派出所警察做个记录。过了几天,对方用EMS发来“解除合同函”,请问我们需要怎么做?要不要起诉?
问题补充:
对解除合同函我公司已作了回复。如果只回复函,不起诉到法院对“解除合同不同意”的话,会不会解除合同就成为事实。法律条文有没有规定在一定期限内我们不起诉的话,解除合同自动成立?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03 13:35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13-11-04 08:58
你可以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对你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回复时间: 2013-11-01 07:10
可以提起诉讼解决,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对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3-11-01 07:19
可以起诉索赔。
我的补充: 2013-11-01 07: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 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回复时间: 2013-11-01 07:32
合同签订后双方都有解除权,既然对方发函来要求解除合同,那么你方也可以给对方发函要求修复房屋,无法协商的再到法院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3-11-01 07:38
可以提起诉讼解决,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对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3-11-01 08:46
你有二个选择
一是同意解除合同,但可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二是不同意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追问:

谢谢周律师的解答。
一是同意解除合同,但可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是否需要退还租金?
二是不同意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那损坏的结构怎么办?
还有对方发来了“解除合同函”,我们需不需要起诉?法律条文有没有规定在一定期限内我们不起诉的话会自动解除?

回复时间: 2013-11-01 08:49
提起诉讼解决,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对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3-11-01 08:57
提起诉讼,起诉对方履行合同。
回复时间: 2013-11-01 09:32
可以提起诉讼,依据合同条款解除合同是否存在违约赔偿的问题?
回复时间: 2013-11-01 09:53
单方解除合同是要符合法定条件的,否则只能跟你协商,协商不成的,你可以要求他继续履行。关键是对方接触合同的理由是什么,单方解除的理由是否成立。
回复时间: 2013-11-01 10:32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作以下回答:
1、您将厂房出租,与租户之间形成租赁合同关系,双方应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合同。合同一旦签订不能随便解除,单方解除合同需要符合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同时需要提前通知合同相对方,不是随便找个借口就能私自搬走,本案中租户未通知你们私自搬走,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2、租户在装修过程中将厂房结构损坏,出租方有权利要求租户对厂方进行修缮、或者恢复原状。
3、租户发来“解除合同函”,您同样可以发函要求对方继承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对方修缮房屋、承担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果对方不予理睬,无法协商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
另外,您的问题没有写明对方以什么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最好补充一下,方便律师了解案情,更好的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追问:

谢谢韩律师详细的解答。
承租方来看厂房的时候,我方表示电力不够的,对方同意以他们自己的公司抬头申请电力公司装一门电柜,然后电力公司已经安装好了,不知什么原因又拆除了。当时来的时候,申请电力等需要流程和时间,但要生产就先接在原有厂区的电柜先用起来,结果申请的电柜下来了又拆除,所以一直用下去。夏天用电高峰,变压器一直跳,电力公司人员来厂要我们整改,所以我厂增加了限电装置,他们认为我们限电对他们影响了,在没有与我厂联系的情况下,私自去隔壁厂区拉电,我厂看到围墙上打了洞,问起负责人才知道,就回复:这样私拉乱接安全问题谁负责,让你们老板来和我厂老板商量再定方案,结果对方老板一直不出现。到了八月下旬,看到有设备在转移,我厂联系对方老板,回答是:“他们房租已交,还要用呢。”搬到一半的时候,我方有联系对方老板,回答是:“现在比较忙,到九月底来碰头”。9月30日我厂联系对方老板,未接电话。10月中旬,有租客有意向租该厂房,要对方开下门,对方负责人答应了又拒绝不肯开门,我厂又联系对方老板,又没接电话。结果过了几天,对方负责人要来搬剩余的东西,我方表示,你们自己同意把这些暂时不用物品放在这里等老板来商量了再说的,怎么人非但不来,还这样,出尔反尔。然后对方负责人就报警,警察来了表示既然有纠纷,应该让你们老板来解决,东西还放在原处,对方要求警察做了记录。然后他们当天就用EMS发出了“解除合同函”,理由是:签订合同前我方隐瞒电力不足的现状,并且签订合同后又擅自采用限电措施,以致租赁物内频繁出现跳闸的情形导致无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回答:

那要看您现在是否与对方继承履行合同?如果还希望继承履行合同,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您也想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对方因为解除合同给您所造成的损失。对方给您发了解除合同函,视为对方已经给您通知了,您需要作出回应。

回复时间: 2013-11-01 11:16
对方单方面的主张没有依据,您可以赶紧起诉对方,保全对方财产。
自己扣留对方的财产不是长久之计
我的补充: 2013-11-01 11:17
就是起诉对方到法院,要求对方赔偿您的损失,并且与此同时将对方还在这里的财产通过财产保全的方式给查封住,这样您的权利就有保障了
回复时间: 2013-11-01 11:31
你好,根据你所述,对方已经存在违约行为,你可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具体解答如下:
    1、你们双方形成了房租租赁合同关系,对方在交清房租后未通知你就单方解除合同,违背合同履行的协助、通知原则。
    2、对方在使用房屋的过程中,已造成房屋结构的损坏,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对方老板几次不见面,不够诚实信用,你方已经尽了最大的通知义务,在合理期限内让对方出面协商处理,对方发出“解除合同函”,无意义,实际其屡次的行为已表示明示违约,仍无诚意。
    综上所述,在对方发来“解除合同函”后,你方可以再发出函告通知其在合理期限内处理问题,否则,你尽快起诉,追求其违约责任,赔偿你损失。
回复时间: 2013-11-01 11:41
提起诉讼解决,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对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3-11-01 14:53
由于用电不够?
回复时间: 2013-11-01 15:03
你可以租赁合同和“解除合同函”为证据,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实际损失。
回复时间: 2013-11-01 17:55
一、同意解除合同,对方违约在先,又造成损失,可以索赔。租金可能得退部分,看合同约定。
二、不同意解除,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向对方发函,合同必须经协商解除或法定解除,不会自动解除,如果你方坚持履行合同,对方也可能起诉,要求解除,因为对方已搬走,法院可能会支持解除的。
回复时间: 2013-11-01 19:40
如果你收了租金,不理他们。但是应该发函通知他们“不同意解除合同”。
回复时间: 2013-11-01 22:25
既然对方已经单方解除合同,你要维权只能起诉。上述只是初步判断,每个案件都有自身的特殊性,最好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为更好的解决你的问题,你可以直接电话与我联系,这以便更准确的作出分析。
回复时间: 2013-11-01 22:35
是可以起诉的。
回复时间: 2013-11-02 02:09
商谈不成,欲维护自己的利益,就得分析现有证据是否对己有利,若有利,即可通过诉讼维护自己权益。
回复时间: 2013-11-03 15:15
你好,请立即起诉到法院对“解除合同不同意”,否则的话,解除合同就成为事实。
回复时间: 2013-11-04 13:07
可以诉讼,对方在合同期内非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定的事项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3-11-04 13:31
可以起诉,请求继续履行合同。
回复时间: 2013-11-04 19:54
合同可以提前解除,至于责任问题 ,要结合法律和合同约定来判断。
回复时间: 2013-11-04 23:10
可以起诉,根据合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13-11-05 15:06
如果协商解决不了问题了就只有起诉了
回复时间: 2013-11-07 09:51
110法律咨询网提醒您:律师能在百忙之中帮助您解决法律烦恼,请您也给予他们一些鼓励。如果您未及时选择最佳答案,资费不会转入律师账户,系统将自动扣除。本问题自您发布开始,5天后不再置顶,15天后自动关闭。
追问:

对解除合同函我公司已作了回复。如果只回复函,不起诉到法院对“解除合同不同意”的话,会不会解除合同就成为事实。

回复时间: 2013-11-09 22:39
这还要具体看原合同有没有赋予对方解除权,全责解除的违约责任等。是否需要起诉也要看双方对义务的约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江苏南京
江苏无锡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102
陕西 西安
人气:173057
山东 菏泽
人气:20965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42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