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拆迁安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毕丽荣  李波  刘哲  刘海鹰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房产继承的问题

北京-朝阳区 11-03 00:05  悬赏 10  发布者:econom…… 给我留言  回答:(8)
问题一:继承人去世五年,法院判决才下来,继承人可否向这五年实际占有房屋的非继承人追索损失。
问题二:有争议的房产继承权利,是从法院判决生效日开始,还是从被继承人去世之日开始。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04 10:30
第一,继承人可以要求占有房屋的人承担房屋租赁费的损失,其他损失很难要求。
 第二,继承权自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取得。
回复时间: 2013-11-03 00:16
第一,继承人可以要求占有房屋的人承担房屋租赁费的损失,其他损失很难要求。
第二,继承权自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取得。
回复时间: 2013-11-03 07:05
如对方自己居住使用,一般是不可以,如有出租利益,可以要求分割。
从被继承人去世之日开始
回复时间: 2013-11-03 08:20
1、可以。但以实际损失为限,一般是指非法占有人使用房屋的费用,包括租赁费、房屋折损费。
2、自法院判决下达后,追溯至被继承人死亡之日。
回复时间: 2013-11-03 11:11
从被继承人去世之日开始
回复时间: 2013-11-03 19:44
可以追索实际损失;房产继承权利从被继承人去世之日开始。
回复时间: 2013-11-03 20:56
如果有实际收益可以要求分割,权利从被继承人去世之日开始
回复时间: 2013-11-04 13:26
可以主张损失。
继承权利,从被继承人去世开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南京
湖南长沙
北京西城区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江苏无锡
山东济宁
广东广州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8895
江苏 南京
人气:149970
湖北 襄阳
人气:443310
湖南 长沙
人气:542435
陕西 西安
人气:58278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1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