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陈晓云  李波  徐荣康  王远洋  
已解决问题

求助,案件定性的问题。

 11-16 01:32  悬赏 0  发布者:抽烟斗的狼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西安 回答:(2)
求助,案件定性的问题。 
    我在租赁某单位售货亭时,遇到开发商未向货亭制造商支付工程款,后开发商携我们已缴纳的租金逃逸,数月后货亭制造商未经我们同意,擅自将售货亭与售货亭内存放的货物于半夜拉走,仅向场地所有方的保安留下联系方式。我们于次日拨打110报警失窃。3日后警方发布案情通报声称:货亭制造商给保安留下联系方式,并开发商欠其工程款所以不构成盗窃,属于‘自力救助’,带走货亭内货物属于‘不当得利’可协助我们要回货物,但拒绝刑事立案。我方当即表示不服。
    我方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解释,自力救助应当具备‘须情况紧迫来不及请求政府援助’‘须在事后立即请求政府援助’‘不能超出必要的限度’。售货亭虽为制造商制造但被我方合法占有使用,应当视为‘他人财物’,场地所有方保安无权支配,并且其负责人事后声称城管拉走货亭。截止案发3日后案情通报时警方也未能大同其留下的电话,向其发送短信要求其到派出所说明情况也未获回应。我方认定其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肯请各位律师指点1,公安机关案情定性是否准确。2,货亭制造商行为是否构成犯罪。3,我们的要提出起诉要告谁。4,获胜的几率有多大。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1月16日 08时52分
您好,从您的描述来看,货亭制造商的行为缺少非法占有的意思,并不能构成您说的盗窃罪,很难认定是犯罪。建议作为民事纠纷,起诉制造商侵权,要求返还不当得利及赔偿损失。
追问:

你好,那么他‘自力救助’的说法成立吗? 他的行为终止了我们经营活动,我们我们的租金押金由谁来赔偿。谢谢。

回答:

不成立。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16 09:23
属于民事纠纷,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要求返还不当得利。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追问:

你好,那么他‘自力救助’的说法成立吗? 他的行为终止了我们经营活动,我们我们的租金押金由谁来赔偿。谢谢。

回答:

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要求返还不当得利。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福建福州
北京朝阳区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江苏南京
河北石家庄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42219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7485
福建 福州
人气:1229971
北京 朝阳区
人气:10641
广西 柳州
人气:706407
福建 厦门
人气:12351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8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