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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归属问题

重庆 11-16 16:45  悬赏 5  发布者:青春年华69 给我留言  回答:(6)
房子为南方婚前一次性购买,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结婚后,女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那么离婚的话,女方可以分到房子吗?如果可以,按什么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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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16 17:02
你好,婚后如果加上女方的名字,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离婚时平均分配。
追问:

但是购买房子的时候,合同和发票上是我一个人的名字,这些不起作用吗

回答:

以房产证为准。

回复时间: 2013-11-16 17:08
你好:可以的,加上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分割
回复时间: 2013-11-16 17:13
加上名字可以分割一半
回复时间: 2013-11-16 17:14
如果加上女方名字,有比例的按比例分割,无比例的平均分割。
回复时间: 2013-11-16 18:13
如果加上对方的名字后,对方就有权分割,不动产是以登记为要件的
回复时间: 2013-11-16 21:41
女方加名字后,可以分到房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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