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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因道路施工 没有放置警示标志  导致人死亡 该承担责任吗?

 11-23 18:59  悬赏 25  发布者:Aany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宿迁 回答:(4)
因道路施工 慢车道被堵 绕行快车道导致人被追尾当场死亡 该施工路段并没有放置警示标志 事后死者被判百分之20次要责任 肇事者被判主要责任。该施工单位应该承担责任吗?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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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1月24日 14时54分
施工单位应该承担次要责任
追问:

是不是应该承担整个事故赔偿的百分之20的次要责任?具体能说清楚吗?

回答: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没有认定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就比较麻烦,只能尽量争取,通过委托律师走诉讼途径

追问:

那如果现在追究他们责任的话大概能赔多少 当时责任认定书没有认定施工单位承担责任的 我们当时到现场拍了照片现场没有警示标志 这样的话如果我们追究的话会不会比较容易点?谢谢

回答:

这个只能尽量而为,建议请律师帮助处理就行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了  各位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23 19:02
这是承担过错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3-11-23 19:03
施工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我认为至少一半的责任!
追问:

是不是次要责任的一半

回答:

对外是连带,对内的话需要由法院结合案情综合判断,我认为很有可能各承担一半责任!

回复时间: 2013-11-23 19:37
施工单位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责任大小需结合实际情况!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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