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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以双方名义借款,借条是一方签字,请问债务人是谁

广西-柳州 09-21 01:54  悬赏 0  发布者:wwy121…… 给我留言  回答:(2)
同居期间以双方名义借款,借条是一方签字,请问债务人是谁
问题补充:
请问法律上所认定的借款人是签字的一方吗?因为该债务已经清还,问题是借来的钱是用于购房的订金,现在因为这一项债务归属关系到03年同居期间一方出资购房交首付款贷款购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问题。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于03年6月买房,因为是临时看中房没有马上签合同交首期款,便向朋友借壹万元交纳订金约定几天后签购房合同,当时借条由女方写后签女方的名字,后来由女方向银行贷款买房,所交首期款是女方父母所借,向朋友借的钱也做为所交首期款的一部分,剩下一万多没有马上还给朋友而是用来生活和不备之须。04年5月领房产证是女方的名字,03年5月借朋友的钱,05年3月还清。06年10月男女双方登记结婚,现在打算离婚双方对所购房产的归属有分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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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9-21 10:42
你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双方的名义应该双方签字才生效,建议带上相关材料当面咨询律师才能给与更详细的答复。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时间: 2010-09-21 21:17
夫妻双方是债务人,共同债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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