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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了

河北-廊坊 11-26 17:30  悬赏 0  发布者:186074…… 给我留言  回答:(0)
时间:2013年11月23日星期六中午11点30分左右(休息时间)
  地点: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井头圩镇石板铺村竹山桥(距离最近的小镇有10里,偏僻)
  目标:60岁以上老人(妈:60岁,伯母:65岁等等,20多位老人)
  活动组织:东安县电信局(村支书证实了)
  活动结果:每个人交费650元,领取了手机一台,电话卡一张,手写收款收据一张,其它锅、盆再无其它。
  活动现场因为笔者不在现场,本着负责的态度不加描述,事后给村支书打电话说卖了20多台手机,每台650块,具体数量无法考究,手写收据一张是650块钱,可以证实。
  质疑活动的合法性:
  1.根据有关法律,手机卡必须实名制,先登记后激活。请问,活动配制能使用的电话卡,是登记在谁的名下?东安电信哪里来的特权可以先使用后登记?万一没登记已经被激活的手机卡形成犯罪谁来承担责任?
  2.买手机入网必须有业务办理协议来约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得交易公平建立。现场除了一张手写的收款收据没有留下任何协议和文字,为消费者以后的消费、维权增设了绊脚石。请问,商家未充分告知消费者相关活动内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这种交易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合法吗?
  3.购买商品获得相应发票是消费者最基本权力。请问,为什么电信以是存话费送手机活动作挡箭牌而拒绝提供购机发票?手机产品质量问题谁负责?
我想退机要会650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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