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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三方协议了,想毁约

四川-南充 11-29 09:15  悬赏 0  发布者:蒲冬梅11 给我留言  回答:(12)
已经签订三方协议了,但才知道他们的工资待遇很低,现在想毁约,三方协议上没有违约金,但他给的另外一个纸上写了,三万,好高哦,所以很麻烦,我们签了五年,但他说试用期一年,那是不是我们就得在那工作六年啊?那个他们校长在我们学校宣讲时,说在试用期内对学校不满意,可以毁约,不用交毁约金,在后面想违约才交违约金,那这样是不是我们的档案什么的都已经转过去了啊?现在不知道怎么办了,违约金好高哦,我想的是如果找一个特别好的,就违了,但又不想交那门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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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1-29 09:18
这是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13-11-29 09:18
很高的话,可以适当降低
回复时间: 2013-11-29 09:45
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13-11-29 13:27
您好,违约金约定应无效,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回复时间: 2013-11-29 09:17
你好,已经签字生效的话,一般是需要按照协议履行的,建议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13-11-29 09:18
协议约定部分无效,试用期不能超过六个月,违约金不生效。
回复时间: 2013-11-29 09:20
可以自己单独找单位。想通过校方再签三方协议,有难度。
回复时间: 2013-11-29 09:29
一些用人单位约定在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支付明显过高的违约金,实际上剥夺了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权、自主择业权。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违约金条款,《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一是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是在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13-11-29 10:04
你好,一些用人单位约定在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支付明显过高的违约金,实际上剥夺了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权、自主择业权。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违约金条款,《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一是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二是在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
    而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公司给你约定的试用期就是不合法的,所以你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3-11-29 10:11
你好。《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一是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二是在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同时,使用期限最高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3-11-29 10:44
1、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一是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
二是在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
2、试用期最高不得超过六个月。
3、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3-11-29 12:00
你好,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可以不支付违约金,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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