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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索赔是否合法

 02-11 23:07  悬赏 0  发布者:玲子 给我留言 地区:江西-江西 回答:(1)
人生的辛酸
(一位既平凡又不平凡的农村近六十旬老人该何去何从?)
     张会明,1954年出生于一个湖南普通的农村家庭,家中七兄妹,因为会明排在男孩中的老大,前面还有一个姐姐,在当时吃不饱穿不暖的年代,小学四年级还没上完就被迫辍学了。因为家中没有足够的学费,只有把读书的机会留给弟弟妹妹。十来岁就辍学后的会明天天跟着爸爸身后,不是挑黄土,就是砍树、种田,过着日不出就开工,日落还不见归的日子,回家也只有红薯填肚。(因为米饭不够,只能留给年幼的弟弟妹妹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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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艰苦的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慢慢地会明长大了,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亲戚给他介绍了邻乡一家条件相对来说比他还好的媳妇。这本来应该算是一桩好的婚事,可就因为这个媳妇,让会明感受到了相对于童时的艰苦生活还要苦上十倍的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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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得从媳妇生第一个女儿开始说起,生产不到三个月的妻子起初一直称头痛,就去医院检查,结果被查出患有精神分裂症,这就好比晴天霹雳,当即带往市级医院治疗。花费了几千元,三个月后,因为这种病久治不愈,不能断根,所以会明只好让妻子带药回家吃选择出院了。可每到春天妻子的病就会复发,有轻有重,重时到处乱跑,轻时傻笑,唱歌什么的,情节太严重时还要再去市医院住院。当时的他白天要早出晚归忙着去生产队种田挣分养家糊口,回家还要照顾五六个月大的女儿和关在家里还有些疯的妻子,就这样会明靠着勤劳的双手,日子过得虽说艰难也还算应付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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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他做起了买豆腐的小生意,每天早上天还没亮就挑着一担近百斤重装满豆腐的桶跑满村叫卖,天寒地冻从没间断过。起早摸黑终于看到了一点成绩,他在结婚后的第三年盖起了在当时还算不错的新房。会明也以为生活得到了一些好转,可就在结婚后的第三年因为自己想要一个儿子,所以生下了第二个孩子,可惜还是个女儿,所以不得不继续生着,第三个终于是个儿子,会明大喜。可这喜还没持续两秒钟,因生下的儿子先天性不足,鼻孔未发育完全,在出生不到一个月就夭折了。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呀!后来他没有再要小孩了,就带着两个女儿和时不时会发疯病的妻子过得相对来说条件还算凑和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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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渐渐地女儿们也长大了,大女儿因为学习成绩不是很好,初中毕业就外出打工了,在外认识了一个四川的男朋友,在没有告知父母的情况下,偷偷跟男朋友跑去了四川,还怀上了小孩,可因为对方条件太差,又因为两地相隔遥远,在父母和大女儿自己也不愿意的情况下没有结合,小孩也打掉了。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让大女儿觉得抬不起头,终日躲在家里不出门,也不干活。后来他想了一个办法,托人给大女儿介绍了一门比较远的上门女婿。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当即就领了证并筹办了一场不错的订婚宴。之所以选择上门,一来是因为家中无男孩,二来是因为大女儿内向、独立能力不强,怕在别人家当媳妇受欺负,三来是因为上了中专的二女儿在外出打工的时候认识了一个湖北的男朋友,因为对方的条件还是可以的,他也没有过于反对,就想着大女儿招上门女婿,小女儿性格外向,又知书达礼,嫁远点只要她幸福也没关系吧,二女儿让他也比较放心,本来这是一个还算不错的安排。可好景就坏在大女儿生孩子的事情上,不知是因为遗传母亲还是大女儿性格的关系,大女儿生完第一个女儿后,就和她母亲一样,先也称头痛,后带去医院检查,也查出患有精神分裂症。治疗也花费了不少钱,可就和他妻子一样久治不愈。就在这时,上门女婿还终日躲到了娘家,也不理会生病的妻子和刚出生不久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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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月后,会明找到了上门女婿的家长,想把事情说个清楚,因为之前未摆正式的结婚宴,当时上门女婿家长提出了要正式摆宴结婚就过门的要求,当即会明就应允了。会明回到家就四处借了上万元钱,为大女儿准备了一场还算隆重的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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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一段接一段的波折让会明就身心疲惫,原本想花了两万多元和不少心血招来的上门女婿应该可以帮上一把,本身来说上门女婿自己的妻子生病就有责任治疗、护理等,可上门女婿因为一直就是个游手好闲的人,从不曾照顾过家里半点,在家也只是自理自己,还抽烟喝酒。可耻的是在自己妻子生病后,竟然自称去工作终日见不到人影。还经常躲到他娘家,嘴边经常挂着说不当这上门女婿了。可还会时不时的回来,可回来也只是像住免费旅馆的客人一样,小孩也不管,也不往家里交自己小孩的奶粉钱和伙食费,虽然偶尔也会买两桶奶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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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明凭着在一家待遇还算不错的单位上班的收入,还勉强可以维护这一家子的生活起居,可因办婚宴借的款却一直还不上。可谓是一波三折,在大女儿结婚后的第二年竟又怀上了小孩,家人都要求打掉小孩,可因为大女儿精神有问题等原因,最终还是生下了一个儿子。家中又添一员,会明微薄的收入已不能负荷生病的妻子和大女儿还有两个孙儿的奶粉等生活开支,现又因经融危机,单位也不景气,收入减半的情况下,可游手好闲的女婿还继续过得潇遥自在的日子,至今仍躲在他娘家,自称说不来了,试问对待这样的人我们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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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是我一个朋友(会明二女儿)的真实家庭写照,请好心的朋友都发表一下建议吧,会明将如何处理上门女婿的问题呢?请求法院离婚又将怎样裁决呢?可怜一个近六十旬老人、还有一个四岁多的小孙女(六个月大时一次感冒,意外被检查出心律不齐,后去市医院诊断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在娘胎中心脏留一个小孔未发育完全,六岁前要去长沙市医学条件比较好的医院,准备三四万元钱进行手术才能确保她以后的健康不成问题)和一个近一岁半的小孙子,更可怜犯有精神病的会明妻子和大女儿,这一家人的未来该怎么办?除了可怜的会明,现在这一家人生活都不能自理,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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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是发生在自己的朋友身上的事实,我都不敢相信会有如此苦难、波折、离奇的一家人,似乎这就好比小说故意虚拟的情节,故意写得那么悲惨去博取人们的眼泪。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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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续:上门女婿要求离婚,两个孩子全给他抚养但必须转户口,也可以由会明选择,各得一人,但抚养费没钱给。并且声称两天后自己就外出打工了,不会在家,要离就马上办,要不就不离,一直拖,孩子也不管。会明当时提出要赔偿孩子之前的抚养费两万元,上门女婿说没钱,也不会赔。结婚的礼金全部买了家具用品,自己及家里并没有落一分钱下来,前期会明承担的孩子抚养费也是理所应当,孩子是随会明姓张,那就是张家的人,理应由张家抚养。
    请问:会明索赔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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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9年02月11日 23时14分
要求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是合法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可以提供相关的法律条文吗?
评论者:李海军律师
时间:2009-02-12 12:05
要求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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