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陈皓元  申维丰  朱君秀  周磊  
已解决问题

解除合同

 12-06 21:44  悬赏 0  发布者:十一中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顺义区 回答:(4)
我今年64岁,给某企业看门至今已有两年。两年来,我每隔一天值一天班(24小时)。今年年底,合同到期,企业领导找我谈话表明将不再与我续聘。我与该企业合同约定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请问:企业与我解除合同后我可以向他们申请一些补偿款吗?每周我实际工作超出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限,我可以要求该企业补偿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2月06日 21时48分
你可以要求加班工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好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06 23:42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3-12-07 08:49
可以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3-12-07 10:11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江苏无锡
福建厦门
河北保定
黑龙江哈尔滨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677
江苏 无锡
人气:51196
福建 厦门
人气:123749
河北 保定
人气:161604
河北 保定
人气:287439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48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0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